我的朋友在猫咖被咬。据当事人也就是我的朋友描述他是在给猫喂食的时候被咬的,他确定本身没有做任何不正当行为,比如强行搂抱猫咪,或者强迫猫咪进食等。但店家不仅态度散漫,并且拒绝赔偿,还推卸责任,说这是消费者应该承担的风险,商家不对此负责,又说自己已经做出了提示。但由店门前的告示来看,商家并没有进行在喂猫是会被咬伤,并且出售猫粮鼓励消费者购买来喂猫。现在是商家不愿意和解,消费者委员会调解没用。我的朋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人于17年3月1日,与佛山盛明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取得佛山西樵镇樵高路82号盛明广场的一个单位的物业使用权,共计支付盛明广场32万元。合同标明2018年8月31日交付,然而实际上,该项目已于2018年年底停工,于是盛明置业有限公司给与违约的补偿是每月支付3200元的赔偿金给业主,但是该补偿只是支付了
我将房屋委托给江寓管理,今年以来对方一直以疫情为借口拖欠租金共计一万余元。现在江寓要求我与其签订解约协议,但对所欠租金及违约责任一概不予承担。我查了一些资料,江寓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我可以提出单方解约收回房子并要求其支付租金,但前提是要先出具一个通知函给对方。请问律师这个通知函有哪些注意事项?除了
您好!我2006年8月入职A公司,2010年续签为无固定期合同。 2013年公司将社保转移至B公司; 2014年公司又将社保转移至C公司; 2018年公司改制,成立D公司,要求重新签署劳动合同,放弃之前的工龄等权益,我没有同意。 2019年5月A公司注销(唯一签署过劳动合同的公司); ABCD公司,对外均称某集团,实际控制人办公地点均相同
我的手机号被骗子知道了。会怎么样?又该如何去维护自身权益,而
我的手机号被骗子知道了。会怎么样?又该如何去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收到侵害
男A已婚骗女B自己单身,直接去女B家里,最后导致女B与男友分手,然后和他在一起,两人即将订婚时,男A妻子知道后大闹了一场,了解完真相后回去和男A闹,请问现在要怎么办,女B能走司法途径维护名誉和权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