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丈夫2011.10.31办理结婚手续。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结婚的这几年中,丈夫在外欠下巨额债务,今年房产证名字改为其父亲的名字。我想请问下,如果和他协议离婚,关于房产问题,我有无分割的权利,另外,关于债务,是否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麻烦您详细跟我说一下,谢谢。
我们已经协议好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也明确房产各一半,这都没什么争议。只是我们共同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我们是在09年通过我的嫂子在农村买的地皮,当时考虑到我嫂子是该村村民,所以以她的名义修建的,在村上都是挂她的名字,当地村民都没有房产证。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排除我嫂子的因素外,离婚后他会有机可趁而
我们已经协议好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也明确房产各一半,这都没什么争议。只是我们共同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我们是在09年通过我的嫂子在农村买的地皮,当时考虑到我嫂子是该村村民,所以以她的名义修建的,在村上都是挂她的名字,当地村民都没有房产证。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排除我嫂子的因素外,离婚后他会有机可趁而
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妻6年离婚,当初的2套房子,房产证上都是我的名字,但是一套过户给前妻(已办完手续),一套按照协议归未成年女儿(正在办理手续),前妻是女儿的监护人,我每月付2000块,一年24000给女儿做抚养费,我问下,如果给女儿的这套房子,办好过户手续后,万一我前妻有什么歪主意,她有权自私买卖掉归我女儿的
当初结婚前女方父母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女方父母跟我们口头协商说我们把房款给他们的话,房子就转到我们名下。后来我们付了8万元,女方父亲写了一个收据,但是上面未提及房款字样,而且把房款写成“男方已归还欠款8万元”。现在法院已批准我们离婚,法院表示这8万元是女方父母财产,与我们离婚无关。请问当初我拿的8万元是否
夫妻双方有一套房产,首付是夫妻一起付的,现在还在贷款期间,产证上有夫妻还有孩子三个人的名字,家里还有一套未拆迁的老房子。现在要是离婚的话,会怎么分配? 老房子是男方的父亲 以前自己造的
最新婚姻法关于再婚房产的问题;父母离婚财产房产(3套)划分给了子女,父母只有居住权,如果父母再婚,居住在有权居住的房产中,而子女干涉,怎么办?
我爷爷奶奶去世了,有我爸爸和我姑姑两个孩子,2005年我姑姑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父亲,我父亲也给了她一笔钱,于是我们就按当时房管站的条文递交了过户的相关资料,但是当时房管站条文有变,过户就没办成,钱已被我姑姑拿走,之后能过户的时候,她反悔了,钱也不还给我们,房子也不过户,我们现在只有当时过户的材料,她同意
我们是服装批发的,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和我们合作好几年的杭州的客户突然给我打电话 说急等着用钱 让我凑给他 他说回去了就转给我 当时他电话里说要几万 因为一时也没有那么多 就只有几千 他说也可以 于是他发过来一个账户 但不是他本人的 他说是他朋友的 他的卡没带在身上 于是转到这个账户2000元 他说先用这些打发一下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