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该开发商是挂靠在一有资质的开发公司名下)合同中约定以实物进行补偿,且位置固定,面积固定,双方互不找差。合同约定2008年12月31日交房,如果逾期交房,每晚一天支付营业损失300元。现该房屋已建成,但面积却超出合同约的面积的33.21%,该开发商让我支付多出面积的房款,并且该房屋的地下室入口在我屋内,该开发商却要将其另售他人,该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我应如何?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帆布厂的工人,1989年进厂,1999年因为厂领导经营不善,企业停产放假至今,停产后厂里没有给于任何经济补偿和安置,97年结婚因为家里没有住房,所以厂里在职工宿舍区安排了2间56平米的房子居住。现在原单位已经被镇政府收回,今年即2009年12月17日镇政府企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我说:因为镇政府
我位于达州市大西街的一所平房,于08年拆迁,当时建筑公司拆迁办的通用文件上标明的本年度安置费用为50元/平米,但是为了安抚人心,该公司拆迁办负责人私下给我们按80元/平米计算,且签字盖章,到今日该建筑公司却说要按文件上标明的额度执行,说拆迁办负责人所签字盖章的另一份文件不算数了,请问一下我们达州这边的房屋拆
营业执照、租赁合同都没到期,现在说要拆迁,这样有补偿吗?大概有多少
我2008年与房东签了5年合同,可才2年就要拆迁了,我是做超市的店里投资用了三十多万,可租房合同写政府拆迁搬出,像这样的情况我能得到补偿吗?请马上给我回复,多谢
我们这边村里号称绿化带隔离地区拆迁补偿安置,可以选择房屋回迁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案,实际村里的土地已经不属于集体土地,而是被国家征用,属于一级开发,村里没有拆迁许可证,只发了拆迁通告,已经签字的家庭只打了白条类的协议,诸如:给回迁房3套(2套两居,一套一居)房屋补偿款50万,然后盖章完事。我觉得这种白条
最近我们村民收到通知,在村子不远处建造的四层楼安置房一区已经建造完毕,可以入住了,于是第二天就来人给我们测量房屋面积。由于不了解具体的补偿明细,村民一致不让他们进屋测量,后来开会的时候说:新房屋一套换一套安置房,旧的房屋还要给往里贴钱。 当我们问到我们土地出售之后的金钱去向的时候,他们的回答是:镇上
我们这里已经在拆迁了,而价钱实在是让人想哭的,按照他们的拆迁老百姓现在不是在奔小康而是在下茅坑的,砖混房家里都装修的给评价是按照四等房的,然后还要来给他来个折旧,算下来只有246.4/平米,我问他们要文件和政策看,他们还说让我自己去找文件找政策的,我想请问有没有新的政策和拆迁补偿的标准?谢谢专家!~~
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请问根据《拆迁纠纷法律解答》第33条“拆迁非居住房屋实行怎样的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中第(3)点中回答的“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款行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行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该怎么理解?
我家在乡里规划时在沿街盖了三十多平米门面房和二楼八十平米的住宅楼。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拆迁不给安置,拆迁部门要我们每平米加一千三百元,才能给我房子,而且在怎么补偿,怎么安置,被拆迁人都不只情的情况下叫我们搬家这样情况下怎么维权?我是滁州开发区花园村山后路边。
我门家的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也没有田没地这房子是我老爸留下的现在开发商利用政府要我的地和房子我可以要求要什么要原来的地可以吗要钱又可以要多少还可以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