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租赁合同都没到期,现在说要拆迁,这样有补偿吗?大概有多少
你好!你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房东要求补偿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此看出,拆迁活动中侧重于保护被拆迁房屋承租人的利益。该规定对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设置了限定条件,被拆迁人获得拆迁补偿,必须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妥善安置或给予承租人赔偿,否则就不能得到拆迁货币补偿,而只能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存在补偿问题;但是,主要是安置问题(安置后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