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公司做酒的,一个朋友在去年12月份期间先后拿了总共金额59000多元的酒水,据她说是她供给一家公司,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未与我付款,她说那个公司也未跟她借款,我手上有她写给我的一个总收条,上面注明货款未付,我现在为了平账先自行垫钱,但是未告知她,如果我要起诉她让,1.我手上这张收条是否可以作为证据?2.是否需要她在跟我补一个欠条?3.一旦涉及到起诉,我该如何经行程序?先谢谢各位能帮我回答问题了律师了!!!
我为朋友担保2万高息借款,还款期为一个月后,如果他人跑了,换不上欠款,债权人是否应及时通知我这个连带担保人(也就是债权人是否会及时主张权利向担保人催款,而不是故意拖延时间多加利息,例如债期到了以后,债权人联系不上债务人,故又拖延3个月才找担保人要钱,那拖延的这三个月的高息他可以算进去和本金一起吗?还是
本身有贷款在身,老公又再外面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钱怎么处理,而且借了蛮多的,没有用于日常生活,所以我要离婚,房产会怎么处理?我要找什么证据吗
B请A帮忙,向A借款5万元,说好利息1分5,1年后本息一起还。当时A在外地做生意,是通过银行卡打给B的。1年后,B还了3万元,并补了一张欠条,大概意思是:借款5万,已还3万,剩下的利息和2万本金未归还。口头答应个把月就全部还清。 但是又过了半年多,B一直没还款意愿,现在A要求B还款,可B含糊其词,后来干脆不接电话
你好,我爸爸写借条借了别人10万,帮那个人办理户口,结果户口没有办成,那个人就告我爸爸还钱,还把我妈妈都告上法院了。但是我家现在没有能力偿还那个人的钱。因为我爸爸之前有得了肾病,还有心脏病,导致我家的财产都在医疗上花光了。现在还剩房子和车子但是那都是我妈妈的名字。请问律师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公司倒闭,倒闭前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权都在工商局做了转让,现发现公司收来客户的支票(已经转给供应商)弹票,公司转让前的法人代表是否有法律责任
家里亲戚和我家一同借钱给一个人做生意,后来这人携款逃跑了!也找不到人!于是打算起诉这人,想问问: 1、我家和亲戚可以一起作为共同原告起诉吗? 2、有另外一家人也借钱,已经起诉并判决了,因为逃跑的人家没钱执行,一直搁置在那,我们还可以追加成共同原告吗?什么时候可以追加成共同原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