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份,我与母亲在菜市场因为问价没有买摊主东西,摊主破口大骂,我母亲与她发生口角,我上前阻拦并告知摊主我母亲刚出院不要再气出病来,摊主随即躺倒在地说我打她了并拨打了110,摊主婆婆闻讯赶来撕扯我衣服(已扯坏)、拽我头发,后经路人劝说,我与母亲往家走,摊主与婆婆追出我们50米,同样拽我不放,我母亲见状上去阻拦,与摊主婆婆厮打在一起,当时我母亲因为突发心脏病喘不上气躺倒在地,我叫来家人,经围观人劝说将母亲搀扶回家,第二天派出所来调查,后来一直没有消息,我母亲因为病情一直不见好转,我们将母亲送至天津胸科医院,接受了心脏手术。2013年4月25日收到摊主起诉传票,说我们无故将她按倒在地拳打脚踢,天下还有真理吗?我们该如何打这场官司,我们想提起反诉,心脏病是否能界定?
一男子在麻将馆玩牌突发心脏病当场死亡,店主立即拉去医院强救确认死亡,死者家属将死者安葬后随即向店主索要三万元赔偿金,请问死者家属要求合法吗?有何法律师依据,谢谢
我和女朋友去超市买东西由于服务态度问题和女营业员发生口角,我女朋友和对方都动手打了几下,对方欲来挠我的脸我推对方脖子一下。对方觉得很委屈觉得受欺负了给家长打电话,当时我和女朋友在超市门口吃小吃,对方的父母及女营业员找来。当时我对对方家长说:有事讲事情,不要在小吃店动手。对方父母也不说道理女营业员的父
以前的老邻居搬走后,把他家的老坟迁到我家门口,我们家住在独庄,方圆半里没有人家,母亲有心脏病,强烈反对这件事,但后来邻居还是把老坟强行迁到家门前。今年十月初一他们祭祀祖先,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家母心脏病发作,后转入县人民医院,请问我们能否有权索赔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我朋友的30岁男友在超市排队付款时,由于排队拥挤与一不相识的55至65岁男性发生小接触,一开始她男友并不放在心上没有予以理睬,但中年男性开始不满以及开口侮辱她的男友,她男友在被说了会儿后突然走到那中年男性面前此时由于人多两人身体贴着身体,她男友问那个中年男性:"你想怎样啊?"然后在什么都没发生时被我朋友拉走了.但是
某地一当事人自身患有严重心脏病,近几年来已抢救多次。某日,该当事人在得知其父母与一邻居争执时,也一同前往加入争执。后因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复发死亡(已有正式尸检报告)。请问争执的另一方因负怎样的责任?
由于我的房屋漏水致使楼下底商房屋天花板掉皮,在协商处理中由于双方没有谈妥,造成语言冲突,对方主动打我,我没有还手。但对方随后心脏病复发(有心脏病史)住院治疗。请问对方的医药费我是否需要承担,或承担需要承担百分之多少。请您指导,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