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口人以前是农村户口,80年丈夫入伍,我与女儿93年随军农转非,在家有祖上留下的宅基地和果园,97年丈夫转业后回地方工作,现在是一名在职教师,全家户口落在了本镇场镇。天府新区建设当地政府把我的宅基地,果园全推了至今不予赔付和安置。请问当地政府是否该给我赔付和安置。(注:当时宅基地老房子已经塌了,但地方在)。请问我该咋办?
拆迁安置房的门面房的买卖,在没有拿到房子前,私下里签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吗?如果卖方不想卖了,买方起诉能赢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于去年年初从拆迁安置户手里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到目前还未发放,当时购房合同签订条款中有一条:买房购房款留五万元,待房产证过户后,再给卖方!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卖方却需要买方先给其两万元,这有悖于购房合同!请问买房是否需要支付两万元? 另外,合同关于违约责任有一条
您好,请问我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房子一人一半,我大伯家的早就拆走了,我家的重新建筑在属于我们自己家的围墙里,现在拆迁了, 分了爷爷奶奶的原来面积方数,60多方,政府又补贴了,总共110方左右,因为爷爷奶奶留给我家的房子还在,另外补贴了10万元,现在拆迁办要求两家同时要签字,请问这应该怎么分?谢谢!
你好! 我家现面临拆迁,拆迁房房屋有两张户口簿,一张是我公公的(因为以前单位办城镇的),另一张是婆婆和我们一家3口,但房产证是我公公的名字,请问如果拆迁,能拿两套房子,这个房子的产权是谁呢?是不是一套应该是我们小夫妻和孩子的,另一套是老人的呢?
我参加工作,户口迁出村外,但只在村里有一栋房屋,现因电站移民拆迁,电站指挥部因我有工作,户口不在本村为由,不给我分地,是否合理?我是否有资格参加村里的分地?
现在家里正逢拆迁,由于我在外地,当时盖房子用的我兄弟的身份证购置的土地盖房子,房子是父母盖的,这个补偿款应归属于谁,应如何分配。
我与兄长和父亲同住,均已结婚并有一子。房屋是房改时父亲购买后承建的,承建时我们兄弟俩均在上学,是父亲独自承担的所有费用。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父亲和兄长的姓名,没有我的名字,现父母都在。 现在我们这里有城市改造的趋向,我想咨询下,抛开人为因素(如父亲不打算给我或者兄长以房产证没我的名字为由拒绝我分得
2000年,老家建110kv输电线路,按照电路通道规划,该输电线从我家老屋上空经过。处于安全考虑,后经与镇政府协商,达成了一个协议,原文条款如下: 1.乙方(我家,下同)将老家宅基地提供给甲方(镇政府,下同)作为电路通道; 2.甲方提供某某小区二排一幢给乙
几年前,家乡被征地,当时有一个拆迁安置证,在当地购买房子会便宜些,但由于家里有房子,就把安置证卖给别人,但有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买家以2000元人民币购买此安置证,双方不能反悔,反悔则赔偿购买金额的20倍,但当时未经过任何法律部门鉴定此协议,现买家已使用此安置证购买了房子,现已装修入户,但房主还是卖家
我家是农村户口,户主是我丈夫,在宅基地上建房一套,是我和丈夫共同出资建造,家中另有老人,一直赡养至今,现遇村里拆迁补偿,老人有要求一套拆迁安置房房产使用权,请问法律是否予以支持,有何依据?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