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瓶车放在小区地下车库被盗,当时交的费用,但是没有交费收据,现在他们不承认我交过费用,说是我偷摸停放在车库,不负责任,但是我已经在那停了两个多月了,如果没交费的话难道他们会不闻不问的吗?请问我有没有资格要求赔偿。
我现在没有交费的收据,请问该怎么办,难道就这样算了吗,如果以后拒交物业费会有什么后果呢。谢谢各位的帮忙!
7月9日这天早上7:00我我发现的电瓶车还在车库里,可是等我17:00下班时,发现电瓶车不见了。后来去小区看摄像头,发现在中午12:37被别人偷走了,所以我想想问问看这种事,收费方应不应该赔偿,怎么赔偿?
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摩托车被盗,是否由小区物管来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先生: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的摩托车被盗,小区物业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我每月按期交纳物管费,还有车辆管理费也是半年交一次的,所以费用都交纳了,可是车辆还是被偷了,这样的话,小区的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被盗的当天也报了警,前几天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抓到了小偷,可是车子还没有追
我住的小区有保安24小时值班,我单元的防盗门坏了几个月至今未修复安装,倒致停放在楼道的电瓶车的电瓶被盗(车是上了锁的),物业费也交的。现在可要求物业赔偿吗?
你好,我电瓶车停在电瓶车停在小区地下车库,今天早上起来发现充电器被偷,而且是双充的,衣服也在前一两个月前被偷,当时想想衣服被偷了也就算了,但今天充电器也被偷了,马上去向保安反应了,还在等他们消息。我物管费也都交了,但车库都没有摄像头,也没像老小区那样有老头儿看门。。。。请问这种情况物管是不是要向给个
12月9号晚上电瓶车放在汉庭江苏大学店门口,本人在汉庭店消费,电瓶被盗,他们全责么
大家好,我在12月9号时在汉庭江苏大学店住,12月10号退房时发现,电瓶车电瓶被偷了,就在汉庭门口的停车场里面,门口有监控,店内有保安,我又在里面消费,酒店却说一点不关他们事,拒绝交涉,这个算是他们全责么,假如维权,具体应该怎么操作
物业公司将2011年(地下非机动车库)的委托管理权限交予小区内业主并双方签订协议,不收取任何租金,只在充电的车库内安装了分户电表,用电多少就按规定价收取相应的电费。现2012年的合同未签订,原管理者也未提出要终止原协议,且12年1月份起继续还在向停于该车库的各个住户收取12年的费用,请问在此期间若发生电瓶被盗的
今天早上,我爸爸的电瓶车停在楼下,不到一会电瓶就被人偷了,我爸记住小偷的相貌,于是去报警,可是警察只做了笔录,怎么办?
9月19日电瓶车于10:00停放在地下车库,在12:30左右去取时发现前面挡板坏了一块,电池盒也裂开了,车子多处有明显摔伤的痕迹,因为有监控,就跟物业协商去看录像,物业经理于20日去看监控,发现根本就没录制,找不到责任人,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