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犯入室抢劫罪,判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因表现好,减刑4年,社区说要我成矫正对象,定期报到,参加劳动,我这种情况,到底需不需要社区矫正。
我的二哥于3月31号夜间11点多被河北承建建筑施工队的人无故打死,经法医鉴定是故意伤害致死,请问律师能对打我哥的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吗
现在我是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的人 社区司法所强制我接受社区矫正 要求我每月向当地的派出所做一次我的思想和回报 不可以出本市 如果要出去必须得通过派出所同意 我想知道如果我不服从的话 社区司法所有权利拘留我吗?谢谢!
老人的二儿子和二媳妇儿,赡养了老人,老人住院期间的医药费都有花费,一直照顾老人到去世,请问,大儿子有没有权利剥夺二儿子和二儿媳参加老人的葬礼?如果剥夺了,是否可以起诉侵害人身权利?
我是透析7年的尿毒症患者,在怀化市鹤城区医保局报销医药费。历年医保局的大病评审是在本局审核,今年移交到区劳动局评审。由于本人没有得到即时的通知和电话,逾期和错过了专家评审和常规时间半天。被告过期作废,到九月才能评审,并且四到九月所产生的费用,合计三到五万全额自费。长期透析的患者,根本无力支付高额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