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房款不足,想分期付款购房,请问交余款的时间是否有明确的条文规定1(1月? 2? 3月?1年?)。
我出售一间房子,有个亲戚想要。但是他一下子没那么多钱想分期付款,因为是自己人不想经银行按揭付息给人家另一方面就算亲戚也要有点保障。。。所以想私人签订分期付款的卖楼合同,以后他每月转帐到我户头,不知道法律上能成立吗?
我于2010年1月14日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所在地为山东),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约定2010年1月19日交清第一笔首付款,1月26日交清第二笔首付款,剩余房款60万为银行按揭,约定非出卖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必须于2010年2月6日前交清全部款项,否则视为逾期。 逾期60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
我有个亲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贷款购了一部手机,当时合同写的是分期付款,但他500多天没付过一次款,现在律师打电话到家里来,家里人很着急 ,又联系不上他。就是想问问立案会怎么判?
在捷讯买电脑办理分期付款后一时间无法还款,捷讯天天打电哈催款真的很烦!!不是不还,而是没钱还啊!!借都借不来的!!怎么办才好??急啊!!!
您好, 请问:购房合同上的买房人姓名和实际付款人不是同一人, 可以吗? 对于卖方来说, 以后会不会有什么纠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