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在出租,与租户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在租赁期内,甲方(也就是我)需提前收回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一个月的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现在因为我要出售该房屋,需要提前终止协议收回房屋,因此已经提前两个月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承诺将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同时支付违约金。但是乙方现在不同意提前退房,说什么“买卖不破租赁”。请问律师,乙方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我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提前退房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谢谢!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与单位签署了《三方协议》,我在该单位入职了,签了《劳动合同书》并转正了。请问:之前签的三方协议还有效吗?如果我没有按程序离职,公司要求交纳三方协议上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和一家中介签的二手房买卖协议。我是卖方。于2012年11月17日签的协议。合同定在面签当日给首付。而中介解释面签是签的网签的日期,我可不可以以这个理由来告中介。因为给我首付的日期为12月3日,超了15天了。另外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但去过户的时间是13年1月10日,也已经超过了日期,我是不是有理由解除合同。
今年三月份开始我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房租写的是每年XXX元(税后),一个季度付一次。但是我在付了第一个季度的租金后,房东又要求我去付租房税,这个税签合同之前根本没有提过但房东说合同里面写了房租是税后的所以应该由我承担,请问这个租房税应该由我承担么?
我现在还没毕业,今年6月份才毕业,学校要求在6月份之前把就业协议在我现在实习的单位盖章后上交。我想问的问题是:假如我在现在实习的公司盖章后,上交给学校,6月份后我不打算在这公司工作了,可以吗?假如学校发了派遣证,我能不在这公司报道吗?
针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学校及用人单位要和实习的学生签署一份三方协议,那么: 1.这份协议,对于实习的学生来说,会起到什么好处?这份协议的终止日期应当是多长时间? 2.协议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和实习生约定“没有完成实习日期”时的违约金?
我是2013年6月份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可以签定三方协议,公司现在只是跟我签了实习协议,不算试用期。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工资待遇是不一样的。请问我签了三方协议后可不可以算是试用期?
已领结婚证,对方人在国外,双方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但目前迫于家庭压力与他人在国外无法直接办理离婚手续,也不能走起诉路径。女方不想受到各种约束,故想签协议解决问题,男方家庭比较麻烦,总是骚扰女方娘家,在经济上也不愿有任何关系,请教各位专业律师:像这种情况该如何签定协议以保证日子的安宁?望大家给予帮助,
您好 情况如何 现父母名下有两处房产 一片口粮地 一儿一女 女儿为大。 原本父母觉得大女儿多年为家付出很多 且现在小儿子即将结婚 父母倾其所有为小儿子盖房置办家具和婚礼所涉及所有费用 想赠与大女儿其中一处老房房产 且大女儿结婚时不在给予任何嫁妆。 但因小儿子及女朋友不同意此赠与 与家里展开矛盾 若强行赠
我有一套房出租,与租户签订了租房协议。协议中规定,在租赁期内,甲方(也就是我)需提前收回该房屋,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现在因为我要出卖该房屋,已经提前一个多月通知了乙方,并且向乙方承诺退还租金余额并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是乙方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