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一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在97年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有打借条,后催讨几次,没还我,后来一直躲着一些债权人至今,才找到此人,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过了近14年的借款,我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他吗?也就是说我还可以要回这笔钱吗?谢谢!不好意思,补充一下,没有还款时间的,但有借款利率的,
2006年我与对方做化肥、农药生意,合同约定:对方保证供货质量,提供营业执照,我向其进货,违约金5万元。我欠其货款3万元,时间在2006年12月之前,2008年3月8日要求我还款,被我拒绝,至今没再提过。因为对方的货质量不合格,被工商局查办,导致我的店被查封,至今还有3.5万货款未收回。因为我们这里都是做赊帐生意。但我
H(房地产开发公司) Y(建筑工程公司) H房地产开发公司与Y建筑工程公司于1996年6月3日签订T商住楼《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H公司将T商住楼发包给Y公司施工,Y依约完成该楼土建工程,H也支付了工程款。进入装修阶段,Y垫资施工,并完成80%的装修工程量,Y公司因建设资金严重紧缺,不能依时支付装修款,自1996
H(房地产开发公司) Y(建筑工程公司) H房地产开发公司与Y建筑工程公司于1996年6月3日签订T商住楼《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H公司将T商住楼发包给Y公司施工,Y依约完成该楼土建工程,H也支付了工程款。进入装修阶段,Y垫资施工,并完成80%的装修工程量,Y公司因建设资金严重紧缺,不能依时支付装修款,自1996
H房地产开发公司与Y建筑工程公司于2006年6月3日签订T商住楼《工程承包合同书》。约定H公司将T商住楼发包给Y公司施工,Y依约完成该楼土建工程,H也支付了工程款。进入装修阶段,Y垫资施工,并完成80%的装修工程量,Y公司因建设资金严重紧缺,不能依时支付装修款,自2006年12月起,工程被迫停工。双方办理工程交工后,H公司对
现有一个借条如下: 今向债权人借到现金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借期壹个月到2008年07月30日还清,到期不还清的,逾期部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支付违约金 借款人签字: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如果工伤认定在1年内提出,而结果却1年后才出,那这1年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算超出诉讼有效期吗? 另外,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涵盖到哪几块呢,有没有一个标准,谢谢
我与一家出版社建立代销关系一直到2007年底,尚有书款几批未结,因书店巨额亏损书店倒闭,2008年6月退过一批货,不知诉讼时效如何起算,对方在我退货之前曾要求付款,不知诉讼时效如何起算?从我退货还是对方收到货,对方7月9日起诉是否过了诉讼时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未成年学生在学校门口打架,经医院诊断伸指肌裂伤并载明其伤已治愈。当时经当地公安分局调解,经双方签字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了结此纠纷。在一年之后对方经医学鉴定,结论为伸指稍有障碍,经3到5个月观察恢复情况如未恢复5000元左右可手术治疗。对方就此结论在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7级伤残,他们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银行在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消权(银行扣利息)是否诉讼时效中止。
银行在2006年9月发放了一笔贷款,期限一年,2007年到期后逾期至今,由于借款人下落不明,银行在2008年9月扣了一次利息,然后再2009年找到了借款人,借款人偿还了1万元,请问:这个案例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规定的两年的期限,是否算是中止诉讼时效,以2010年7月算是否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