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我哥哥已经和邻村一个女孩订婚,即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已经拿过彩礼约6000元,没有去领结婚证.。去年,女方因为某些原因不想愿意这门婚事,原来说把我家出的彩礼退回,但是有变卦了,一分不退!由于我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只是过年才能在家中呆上几天,所以这事就交给媒人去办理,女方也没有给出确定的理由说这门婚事作废
下午在上海张江柯达店取相片,柯达店的服务人员态度极差。总共洗了82张照片,开始店员只给了两本,问原因,说36张一本,满30张送一本,不满不送的,这是规定。之前在其它柯达店都会免费提供相应的相册,没有听说这种说法。问她如果是规定的话,是否有字面的东西可以提供,她说没有,这个规定是老板定的。后问老板电话求证,
被人打成轻微伤,对方被行政拘留15天, 1。请问医药费的赔偿是通过派出所办案警察找他协商吗?如果警察没油水说送进拘留所就不管了怎么办?还是找律师
本来是殴打伤人案件,但在调解协议中警察篡改了案情简介,写成了因发生纠纷致伤,受害人出于对警察的信任,签协议时每对案情简介进行复核签字后,事后发现案情简介不符事实,协议可以取消吗
经法院调解,原告和被告达成如下协议:1.从原告房屋中搬出2.给付原告10000元3.结清水电费 经接近一年时间,被告拒不执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请问:1.在被告只有2000元退休金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冻结其账户2.法院能否强制其搬出原告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