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在庭审休息时,我亲眼所见被告不断的发红中华给当庭的仲裁员,俨然关系非同一般,结果出来的裁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承包合同的乙方是我,而签名处却变成了我女儿,说是符合二轮延包的通常做法。这样的合同能生效符合法律的。我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现在被告把裁决书作为证据,这应该是一份未生效的裁决书,为何能作为证据?
省高院法官张森故意枉法裁决,以一审没有提交的假证据,撤销该公平正义的判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执行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行政诉讼法和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什么对一份答复意见作出完全相悖的四份判决和裁定。并且都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 即;新乡市中院(2009)新中法执字第44号裁定书 省高院(2009)
公安机关对我提供的法院高利贷借贷纠纷判决裁定生效后提供的新证据予以认可,但不立案因法院一审未认可高利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1月9日经邵阳人汪琪介绍借邵阳人刘丁丁130万元月息10%13万元。 从2005年11月9日—2007年2月9日15个月里我支付9个月高息117万(其中凌志车作价60万抵给刘丁丁) 还欠刘丁丁本金130万元,6个月高息78万元,共计本息金208万元。 2007年4月初刘丁丁带谷勇到我家授权谷勇全权处理追讨我和他(刘丁丁债务
房屋共有权人诉合同无效,法官支持事实证据还是有问题的生效裁决?
裁决书遗漏“中介”和“房屋共有权人”参加庭审,在事实不清情况下仅裁决卖房人过户,未审查买方严重违约问题,理由是官司打的是“物权”。若强调物权,房屋共有权人的利益放在哪里?现法院欲强制执行过户,房屋共有权人以原告被侵权身份诉至法院申请合同无效,法官会直接用生效裁决书作为定案证据吗?注:有证据证明买房人
一审审判员把涂改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证明作为合法证据判案、双方没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而认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工资单没人签名、却认定劳动者签名领取补偿金,审判员如此判案是徇私枉法还是违法?是违反那一条?劳动者应到那个部门投诉,请律师帮忙解答
同样案情的案子,因为数额不同。其中一个一裁终决,对方请求撤销中院维持不予撤销。另一个在一审败诉,现在上诉到中院。这样的情况会出现同样的案子两种结果吗?我可以用生效的裁决作为证据吗?
遗产继承纠纷一审过了11年有了新证据还能再上诉或申诉吗 证据是村委会没有查到此案的房产归属权,只是根据原告诉称和被告辩称开得法院采纳吗。。。。老人已去世36年和40年,原告还能再申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