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未生效的土地裁决能在一审中作为证据吗?
未生效的土地裁决能在一审中作为证据吗? 我向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在庭审休息时,我亲眼所见被告不断的发红中华给当庭的仲裁员,俨然关系非同一般,结果出来的裁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承包合同的乙方是我,而签名处却变成了我女儿,说是符合二轮延包的通常做法。这样的合同能生效符合法律的。我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现在被告把裁决书作为证据,这应该是一份未生效的裁决书,为何能作为证据?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民明(上海)
提问时间:2013-04-12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