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汉中山区县的居民,我们这里修建县乡公路,其中一段必须纵跨我的水泥预制场,不知国家和省市有何具体规定的赔偿规定。
我们是一个养殖小区,是2003年镇政府规划村两委统一并在喇叭上通知全村,村里包办手续的情况下才建设的,后来因村委拖拉没把手续给办成,现在又要征用我们该咋办
我们家在农村,一直没通公路,直到去年的时候政府说是修村村通,然后大家当然愿意,然后占用了我家的几亩田地,当时没有给予什么赔偿(几千块钱),因为我家地势比较低修到我家门口还要一万多块,当时我家没那么多钱,所以当时有关人员承诺的是不给我们赔那么多钱,然后给我们家把路修到门口,可是今年了,准备铺水泥路了,
由于拆迁改建,开发商要占用农户耕地,我想问一下 有关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是怎么赔偿的?
由于国家拆迁改建,那个开发商要占用农户的 一部分耕地,现在开发商赔偿的钱特少,我想问一下 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有没有规定的赔偿金额和其他 回迁后的福利补贴之类的 谢谢您
老家达县赵固乡的土地被邻村的私人占用了,他们建设公路去种果树,占用的我们的土地不给任何赔偿,请问我们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该怎么赔偿我们?
自己开垦的河滩地种了几年 新城建设占用 有关赔偿有那些 河滩地是属于谁?
自己开垦的河滩地种了几年 新城建设占用 有关赔偿有那些 河滩地是属于谁?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
去年7月4日我岳父在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与对方一骑摩托车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确认为次要责任,对方为主要责任,由交警提交到法院,由法院从中调解,因对方不愿意承担我提出的赔偿金额20万,《注;从事故发生到现在对方没一人来我方看望,更没花一分钱,还口出恶言,》对方以没钱为由不以承担赔偿,现又向法院提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