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 各位专业律师 请问这样分析对吗: 不属秘密窃取,a明明知道是在b的照管之下去上厕所,故不是盗窃! 但是侵占的前提必须是经a索要拒不归还,但是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况,故不属于侵占罪。 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应当认定a无罪!!!
我在09年4月28日委托我朋友联系了一个地方,存放了68.56吨煤炭,这个地方是我朋友的关系。当时讲好只是暂存,因为是朋友关系,也没有讲租赁费用等,只是说好了到时表示表示就行,可我在5月29日去拉时,整整少了18吨多,我让朋友去问不承认,说没见,于是我就报警了,也给我按报案做了记录了,总计19500元。可后来刑警队说这
这样的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请各位律师发表高见!!
1988年我那年10岁,我父亲取了继母过门; 1990年后我父亲从我爷爷那分得了老房A; 1994年我16岁,我和父亲出外做木工,继母给我们洗衣煮饭; 1994年起家里就用我和父亲和继母出外做木工挣的钱开始造房子B; 2002年因为学校造操场我家的老房A和房子B都拆迁了; 2002年起用老房A和房子B的拆迁款建了房子C和房子D; 2003年申请
今年正月十四下午五点钟左右。我面包开车送几个人回家的路上,对面也开来一辆轿车,他也和我同走一条道想和我相撞。我及时采了刹车,幸好没有撞在一起。从轿车下来一个人,我一看是十多年前的对头。当时我没有下车,他走到我车边说这条路是你一个人走的吗、我就下车说你是人我是人我为什么不能走。他说你还可以啊,就跑到车
有5,6个人把一个人绑上车没达24小时,中间只有小小的欧打。。。 然后把那人送走了,这样算不算非法拘禁? 如果够成非法拘禁,能不能取保后审。麻烦能不能告诉一声,谢谢!
房照已经拿去过户了,但是新的房照得过段时间能下来,这样的情况房子是属于原房主还是现房主的。
现在买卖合同已经没有了,这个重要吗?有人说房子过户了就不需要合同了,不知道对不对。 合同已经没有了怎么办?
这样是有了案底吗?以后还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这属于什么案件?
因为在网吧,用了网上下载的万象破解软件而被网管送进了警察局.给了我张纸,我在上面按了手印,签了名。输入雷人10个手指指纹,后来还拍了照.写了检查!但是没罚款。 这样是有了案底吗?以后还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这属于什么案件?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因与老板有些矛盾,拿走了公司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三千块购物卡,并拒绝返还;笔记本是公司的公用电脑,当时正好是他在使用,购物卡是老板给他拿去送客户的。我们跟他沟通无效后,去派出所报案了,报的是失窃,派出所立案了,之后找那名同事问过之后,说这个属于劳动纠纷,他们不受理。我后来找朋友问过,朋
2010年3月,我租下了文化路双铺路X号XX服装店,由于对租房协议等问题懂得不多,所以当时没见房东。租房时,原店长说先交钱,然后签合同,然而他签了合同后,就写下了一份协议,说4月8号不来的话,资金全部退还给我。意思是把店转让给我,相关事宜还没有交接完,他说有急事,就签下了这份协议后,就离开了。然后房东又让我交
单位就同事a和同事b在屋内 a想上厕所 看到b在呢 就放心的去了 把自己笔记本就放在b旁边 心想同事在呢 屋里不是没人 肯定丢不了 不料回来后笔记本和b都不见了 后来b主动自首 是初犯 一时糊涂 贪小便宜 当天就又完好无损的归还给a了 笔记本是旧的 价值3000元 请问这样的案件 属于非法侵占还是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