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2012年12月在河津市医院检查出来复合型胃溃疡,后在河津市医院下属医院张吴乡医院治疗7天,效果不理想,再加上我在太原居住就把妈妈接到太原治疗。在社保开了住院证明;在12月21日出院,虽然出院但还没有完全治好,还在吃中药加西药。大夫说再吃一段时间药看看情况,因妈妈75岁了,不建议马上做胃镜。在2013年3月21日去医院报销药费,告知已经过期了。说在2013年3月1日以前有效,现在过期了,可我开证明时为什么不告知呢?我开的住院证明书上也没有说明,这是为什么?当我问的时候,他们说有的人看病有几万元过期了都不报别说我的几千元。看来不是我一人不知,我想请律师帮助了解一下国家的政策是有过期这事吗?
我现在患病花销了8万多元,现在需要报销,但是不知道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同时报销,
有几个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我是自贡荣县人,在乡下老家购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于进今年10月4日在成都市仁品耳鼻喉专科医院做了手术总共花费了7000多元!而该医院是一家私人医院,我在询问荣县社保有关部门时,他们给我说的是在私人医院做的手术是不能报销的。但是我在咨询院方时医院给我说
我在学校买了医疗保险,也入了农村医疗合作保险,我只有一份原件,两个地方报销都不能用复印件,要怎么样才
医院复印原件并盖章可否作为报销凭证?之前在医院报销的时候那阿姨就问我有没学校的医疗保险,我说有,所以给我复印了一份发票的复印件,其他手续都有,出院小结和清单都有,并且都盖章了,说与原件相同 。我是九江学院的学生,学校说要原件发票,有这种说法吗?还有他还需要我到村委会开证明证明我是那里人,不是有户口本
你好 我想咨询下,我是在黑龙江省兰西县办理的合作医疗,今年在哈尔滨做的手术 结果报销了百分之三十,说是7份实行报销七十,请问我的报销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