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是工厂,我们起诉后已经拿到执行裁定书、执行和解协议(有注明执行物具体能卖多少钱,无论多少我们双方都认可结清这笔欠款)、产权移交说明,现在情况是我们有办法处理执行物(是货物),可慢慢变现金,但具体能变多少出来、够不够还的我钱还不知道。同时期B债主也起诉,也是和我同样的情况,C债主是也起诉,但执行物是设备和厂房,目前看无法变现金。现在情况是,其它没起诉的债主看到我们和B债主的执行物有变成现金的可能,都要起诉,都要求我们的执行物分出来给他们,说是我们的多,B债主和C债主的少。当时法院说我们没在他们法院备案执行啥的,也说要划分我们的执行物。请问这样合理吗?(B债主是当地人,其它债权人也是当地人,他们互相认识,我们是外地人,欠我钱的也是外地人,我们是在欠我钱的人的当地法院起诉的。但B债主和其它债主是工厂所在地的当地人)
这个抵押物也只抵押我们的,其它债主只有欠条,没有抵押物
已通过房产部门抵押的房子,后又被他人通过法院查封,抵押权利人通过法院怎样可以执行这套房子?
请问已通过房产部门抵押的房子,后又被他人通过法院查封,抵押权利人通过法院怎样可以执行这套房子? 执行会很困难吗?
我有一个案子在法院强制执行中,被执行有一套房子是门面房有银行抵押,我可以申请评估卖房吗
我有一个案子在法院强制执行中,被执行有一套房子是门面房有银行抵押,我可以申请评估卖房吗。因为法院一直说找不到被执行人,这个案子已经强制执行有七个月了。
官司打赢了,输的一方不肯履行赔偿,说强制执行还要用同等价值的东西抵押法院才可以才用强制执行
官司打赢了,输的一方不肯履行赔偿,说强制执行还要用同等价值的东西抵押法院才可以才用强制执行。是这样么
我涉及一个民事经济纠纷,欠原告无力偿还,只有一套按揭贷款买的房产,又抵押给了他人,法院可以查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