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是湖南的而我是广西的,现在孩子读书需要流动人口证,女方哪边不给办理,说不是在当地结婚的,计生不归他们管怎么办?
我是福建来北京工作的己婚育龄流动人口,福建的计生部门要求这一季度可以在北京检查将结果寄回去,但下次就必须本人亲自回福建检查,可这样实太是劳民伤财,机票要好几千元,还要请假来回跑,请问福建的计生部门这样要求是否合理??我可不可以每个季度都在北京接受检查再将结果寄回福建的计生办?不知道以下这文件是否支持? (1998
请问律师老师,我老婆因为没有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老家罚了我爸爸500元,他们这样做对吗?
律师老师,我是一位山东来上海打工的务工人员,在上海10年多了,昨天接到老家电话,说是因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罚款500元,后来我上网查了下资料,原文处罚标准如下:“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
男方户口是城市户口,女方是农业户口,男方户口所在地有规定小孩户口必须随母亲让去女方那里办理,结果女方那里说我对象已经结婚了不给办理
男方户口是城市户口,女方是农业户口,男方户口所在地有规定小孩户口必须随母亲让去女方那里办理,结果女方那里说我对象已经结婚了不给办理
我是非农户口,老婆是农业户口,双方的计生办只出证明,证明男女双方都是初婚初育,就是不给办准生证,男方的计生办叫到女方办,女方的叫到男方办,我该怎么办呢?我一个小老百姓,什么都不懂,一直被他们忽悠,不知道国家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懂的请帮帮我,谢谢!
结婚两年,一直居住在北京,未生育,且一直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也未获户籍所在地及暂居住地要求补办的通知。现已怀孕,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身份证件齐全,且有未生育的证明。 但是户籍所在地计生委拒不办理,说已经超时,应该结婚时办理。 请问计生委这样做对吗,这种情应该怎么办婚育证明。谢谢。
我是黑龙江省海林市的户口,而我老婆是山东省临清市的户口。我们前年在我老家(黑龙江)办理登记了结婚,并前年末有一子(是在青岛市城阳区生的),现在打算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老家(黑龙江)那边说是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而女方那边又说是在结婚登记的所在地办理。女方那边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不是代表女方一
我嫁入上海,两年了刚怀孕,需要办准生证,才知道要流动人口婚育证,上海这边计生办说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可我们那边计生办说嫁出去了不属于他们管的范围,不给办理,我所有证件都齐全,他们就是不给办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所在地及现居地计生办都不愿给办理.且小孩户口无法落户
我是湖南省沅江市南大户口,己婚嫁生子,老公是江苏省吴江市集体户口,我怀孕前我资询过吴江计生办的人,江苏户口第一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故当时我们没有办理准生证。现小孩两周岁了,户口还没有落下,当时准备落在老公户下的,因为老公是集体户品,吴江市公安局不予办理,让落在我的户下,我们乡计生办的人说必须出示准生证
女方户口和男方户口不在一个省,现居住地生孩子走生育险必须出示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是女方户籍以不在本地结婚,计划生育不归他们管为由拒绝办理,这样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