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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户籍所在地不给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户籍所在地不给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结婚两年,一直居住在北京,未生育,且一直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也未获户籍所在地及暂居住地要求补办的通知。现已怀孕,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身份证件齐全,且有未生育的证明。 但是户籍所在地计生委拒不办理,说已经超时,应该结婚时办理。 请问计生委这样做对吗,这种情应该怎么办婚育证明。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jasonl……(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2-02-02 00:42
朱学田律师
VIP
2012年02月02日 05时30分
当然不对,不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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