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日我在当地一个农村,与村民代表和生产队长签署合同,承包那个村子一个荒山大概100亩山地准备种植苗圃,合同已签,村民代表与生产队长都在合同书上签字,10年承包期,每年一亩地200块,并且每亩地200元1年的租金都每家每户发到农户手里,每户农民拿了田租金后按了手印. 3.10日,当地一个人要我把承包来的荒山转让给他,每年3万元承包金,3月16日付清三万元租金,仅仅是口头协议,等3月16日把钱付清才跟他签署转让合同,但是3月16日他没有给一分钱,打电话催钱,他的回答就是"没有",并且开始在山地上栽树,现在100亩山地已经栽满了他的树苗. 荒山的承包合同还在我手里,村民都承认荒山是我承包的,但是我的地已经被这个人栽满了树苗,我应该怎么拿回我的地.可否请工人把他种在我地里的树苗全部拔光,他在没有经过的同意许可的情况下,强制在我地里栽树.
我用自己承包的基本农田进行养殖业,但现国土部门不批,请问怎么复议?
我用自己承包的基本农田进行养殖业,但现国土部门不批,尊敬的各位律师建议我复议,请问怎么复议?
我承包的村上的荒地,自己开发成农田,在合同期内被政府征用后开发成了市场,补偿款该怎么分配
我承包的村上的荒地,我自己修渠修路平整成为可以种植作物的土地,在合同期内被政府征用,其中还有部分有林权证的林地,问补偿款该怎么分配?
原告张文金家的承包林地在舍帮歹村,松毛林,又叫小麦冲。被告岳兴正家是本村二组人,原告张文金家是三组人,各自分有自己的林地。1988年被告岳兴正趁原告张文金及弟兄在外读书、工作之际,就强行毁林,把原告张文金家的林地开挖为地;并骗取原告父母及弟兄的同情让其耕种。因为原告张文金及弟兄在外读书、工作、被告的欺骗
我朋友在我这住了几天 有一天我回去发现我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 他人也不见了。可以肯定是他拿的 之后就联系不上他了 我到派出所报警 派出所硕不满一万块钱不立案 我该怎么办
A是安徽人,B是辽宁人。A与B因为是同一款网络棋牌游戏的游戏玩家而相识。通过QQ信息和语音聊天以及电话联系的方式,两人渐渐相熟,成为了网络朋友。之后,B将自己的一个游戏帐号信息透露给A(注:该帐号注册身份证为B,且余额为零的空号)。并且B告诉A,该帐号自己已经很少用,意思是A可以登录此号。一段时间以后,A见B确实
比如用家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取钱而且明确告诉工作人员身份证不是自己而是家人的,也是使用他人的身份证行为。但银行卡是家人开户的,必须要用家人的身份证取钱或在办理其他业务。本人认为冒用他人身份证应该是具备二个条件:1、使用他人身份证2、以他人身份证的信息代替自己的身份信息隐瞒自己真实身份的行为。
我母亲家的房子去年租给一彭姓女人,而这个人在租约到期前2个月又把房屋转租出去了,等租约到期时我母亲去收房才知道,然后答应晚一个月收房,回来跟我父亲说了这事,我父亲看房子已经租了就想既然已经租了就继续租算了,而后跟现在租房的人联系了答应租给他,等到了一个月我母亲把以前租房的彭姓女人和现在租房的人都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