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继母跟我在北京生活了八年.父亲2012年4月3日去逝后.继母将父亲所有财产(在与继母赡养纠纷一审时继母只承认有八万元.二审继母反悔说没有钱)以及父亲单位发放的丧葬费5000元(由我垫付)全部拿走.跑回山西晋城老家.请问我由于工作忙没时间回去.我怎么能够查清父亲财产数额.并拿回属于我的遗产. 另外.父亲住院所有的医药费.丧葬费共计23万多元.全由我一人支付.继母不肯拿出其夫妻存款的一分钱.为其丈夫看病及办理后事.请问能否从父亲的遗产将我垫付的医药费丧葬费扣除.剩余的进行遗产分割.
老爸为了赡养老人用自己及奶奶可使用的建筑面积盖的小楼。当时没有房产证,都是村委会出具的类似集体房产证之类的文献,上边写的是老爸和奶奶的名字。奶奶爷爷去世差不多整20年了,由于城市规划拆迁。老爸的几个姐妹突然提出分遗产。 另:奶奶去世已经有整20年了,奶奶去世时小楼有200多平且有个院子。奶奶去世后最近的
五年前经过一审法院判决生产的遗产继承判决书中明确我对两幢房子有合法继承权,2013年1月我向法院上诉要求遗产分割,过几天就要开庭。被告方拿出一份83年的楼房转让协议和一份财产处理附件用来证明是他出钱赎回该房屋的 想请问几个问题 1,一审法院判决时被告方没有拿出这份证据,现在才拿出来还有用吗? 2,83年的协
姥姥的四个子女,因为发生借贷关系,所以想提前约定怎样分割姥姥的遗产,主要是利用遗产份额还钱,姥姥已经默许遗产为四人平均分配,不知道怎样订立有效,而且四子女担心这期间假如被借款人和借款人发生意外先于姥姥去世,那该如何订立才能保证借款人的利益
家里共有3个儿子,老人与小儿子一家同住40m2房子,小儿子单位分房后,老人与小儿子一家住进100m2住宅,单位收回40m2房子,100m2房屋产证名字仅有小儿子一人,老人离世后,目前的100m2的房产,其他2个儿子是否还能拿到相应的一份?能拿到多少?
我家有一套房子,2006年办下来的房证,名字是我妈妈的名字。当时购房价是12.75万。我爸爸2007年车祸去世,之后的房贷一直都是我和妈妈在还。现在想要卖掉这套房子,总价是33万,有贷款没还完,我和妈妈还提前还贷5万。有爷爷奶奶和姑姑这几个亲人,我是独生子女。2008年我奶奶去世。现在我妈妈想把房子卖掉,我想知道我们这
1,婚生一子[残疾儿1980年生]一女[正常]。儿子8岁时离婚,前夫选择了正常的女儿,儿子归母亲我; 2,至2012年11月儿子在残疾人工厂工亡,前夫22年未给儿子一分钱; 3,22年间前夫又再婚7次,替她人抚养了多名孩子。我带着残疾孩子难以再嫁; 4,前夫第五次再婚时从家中赶出了女儿,无奈我又收养了女儿及后来的外孙; 5
95年私房动迁,当初是以爷爷、奶奶、孙女三人作为安置人口分得一套拆迁房,但房产证只写了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爷爷有一儿一女,儿子先去世,后来爷爷也去世后,奶奶提出房产分割,我想知道这套房产是按法定继承顺序:奶奶先分得1/2,剩余的再分成3份,孙女获得1/6.还是按照当初的安置人口表,爷爷奶奶孙女各得1/3,然后将爷爷
父亲和继母跟我在北京生活了8年,父亲去世之后,继母将父亲所有存款(具体数字不详)以及父亲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我垫付的)全部拿走,跑回山西晋城老家,请问我能拿回属于我的那部分遗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