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可以只与劳动者签证保密协议(要求在职期间和离职之后均需保守商业秘密)而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我09年和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其中期限后面写着双方如无异议,合同时间自动续延,这份合同是否无效?现在我要离职,是否可以拒签公司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望各位大师指点,其中由于工作疏忽,还要求我赔偿?是否可以拒绝?
已提前30天书面申请离职,但签署的保密协议中既约定了竞业限制2年又约定6个月的脱密期
劳动合同要到明年四月才终止,我于8月11日书面申请离职,领导已邮件回复同意离职。劳动合同中约定需提前30天提出离职,但是在签署的保密协议中既约定了竞业限制2年又约定了有6个月的脱密期。单位现在要求口头通知我,我将被调岗到郊外的工厂进行6个月的脱密。我查到竞业限制和脱密期不能同时生效,二者选其一的决定权究竟在
我的劳动合同8月底到期,在拖了2个多月之后,现在才找我续签劳动合同。但公司要求同时还要签署《竞业限制协议》。这是协议中的几点内容,不知道是否合理,《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 1、公司要求本人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从事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工作(具体什么行业没有写,个人感觉这个行业范围可大可小,模棱两可) 2、
合同疑问摘要: 甲方考虑到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就已经包括支付保密费,故无需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乙方承诺,其在技术岗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之内,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担任任何职务,包括
离职时,人力资源的人一定要签署离职保密协议书,是否是必须签署的?其中有一条包括“本人离职后,未经公司授权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与业务相关的客户进行联系,并删除客户信息”这一条是否合理?
被迫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现在需要代缴社保,与B公司达成代缴社保协议(不在B公司任职上班,只代缴社保)。现在A公司与B公司经营范围重叠,B公司帮忙代缴社保我是否会受到与A公司签订的竞业协议限制?
合同期内,甲的配偶乙持股30%创办一家企业,甲在另一公司就职部门经理,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合同期内,甲的配偶乙持股30%创办一家企业,甲在另一公司就职部门经理,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实际,甲方在其就职公司接触不到技术机密,且两个双方的经营业务不同(客户不同)。甲的合同中未明确具体竞业禁止补偿金。请问竞业禁止协议的效用有多大?
跟公司签了保密协议,如果公司付了三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内两年不能去同行
跟公司签了保密协议,如果公司付了三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内两年不能去同行,如果去同行赔偿五年年薪。
请问: 1保密协议是劳动者必须签署的吗? 2如果保密协议中只规定了保守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要求,而没有提起遵守此约定对劳动者应做出的经济补偿。只写明了劳动者应该赔给公司的金额。请问这样合法吗?可不可以拒绝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