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原准备在2020年4-5月份拆迁,拆迁合同已签,政府拆迁部门首付了10%,后期费用在厂搬空后再付(2019年企业自身就艰难维持运转,负债4000多万),现在因肺炎病毒现在直接不开工了,厂里任其关着(后期可能会被法院查封)。公司领导现预备只发2019年12月与1月份的工资,社保年前只交到2019年11月,后期也无力支付社保。员工很多在企业工作3-6年的,还有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的社保企业已申报(企业无资金将不预支付),请问员工需到什么部门去申请失业或拆迁补偿款,社保费用如何让企业支付呢,还是需要法律申诉去获得怎样的补偿?
公司负债倒闭,遣散员工,员工如何才能获得赔偿,公司注册资本才50W,实际运营消费了80W,负债将近30W,以此原因遣散了员工,并说公司已经负债,即使拍卖公司物品也无法支付赔偿金,于是没有给到赔偿,只是结算了工资,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 这部分待遇包括赔偿金吗,也就是遣散费,实际上公司现有的资产拍卖都无法支付员工
孕期公司要关闭上海分公司该如何赔偿?到十月份在公司4年,合同后年到期
孕期公司要关闭上海分公司该如何赔偿?到十月份在公司4年,合同后年到期,是不是n+1+生育金(社保不断交的情况下可以拿到8万,断交的话只能拿上海平均工资估计就两三万,所以要公司按照8万补偿),那哺乳期需要算在赔偿内嘛?我百度看需要加上12个月工资再
本人与2017年2月份与公司达成赔偿离职,当时与公司协议说明下月发放,但是至今赔偿金没有赔偿,我如何去获得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