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9日,我堂哥在人行道走路,一辆车从后面将他撞倒,并从他双脚压过,导致双腿受肌肉损伤,其中一脚兼骨折.经治疗,现在能慢慢行走,但时间过长会肿痛。前日,肇事司机委托人前来协商赔偿,并私自办理了出院手续,他们只愿意赔偿我堂哥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我堂哥现在走路都不能走远,脚还没有康复,自然不同意,要求对方帮他治疗正常,协商不成功。第二天,打电话给对方,要求到省医院检查,对方不理,不接电话,请问我堂哥现在该怎么办?他这样要求合法吗
医院给他办理出院手续,医生不开休养证明,称要交警规定休养时间,他才开休养证明
(时间是晚上八点左右 )我骑电动车刚过十字路口(走在斑马线时,对面的灯是绿色),刚过行人道上,就被一辆车撞上, (他们说我是逆行, 可是我刚过十字路口还没有来到急到那边 (开车人是在人行道上行驶,而且他还喝有酒, (在交警那里得知他酒精度在30以上,)他应负 大多责任,(我现在在医院,观察,也没有住院
我父79岁,去年在人行道上行走时被车撞伤,大腿股骨颈断,当时由于考虑岁数大未做手术,现住院近半年,希望告知怎么赔偿及生活费、营养费等怎么要求补偿,标准具体是多少。
我朋友晚上开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由于当时是绿灯,正常行驶,行人闯红灯,为了躲旁边的车快速跑,结果撞到了我朋友的车上,旁边有个路人帮助朋友把行人送到了医院。也就是挪了现场,当时路面的监控都不好使,交警现在要定全责。请问正常司机承担什么责任?或者现在应该还采取怎么样的争取?
中午在欧尚超市旁吃午饭,把车停在超市的人行道上(该地方无禁止停车标记),人行道上也有其他车辆停在那里,而且也没有妨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但出来的时候车上就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我看了旁边的车辆和其他路边的车辆,只有我被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单子上说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
行人在人行道上撞坏了汽车的后视镜,是谁的责任,需不需要赔偿?
早晨上班有些急,经过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机动车时,不小心刮蹭到了机动车的后视镜,随后机动车车主找到我说机动车后视镜玻璃被我刮坏,要求我赔偿,这是事我是否有责任,需不需要对机动车进行赔偿?
车停在人行道上,别人走路滑到撞到我们车上,要我们赔偿,该如何处理!
我们家的车停在人行道上(因为周围没有建造停车场,也没有收费的停车场),新疆因为天冷路滑,有个人走路滑到了,摔倒在我家车上,现在对方的胳膊受伤了,现在要求我们赔偿,而且我家的车是静止不动的。我们会负责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昨天早上我女朋友在上班的时候路过人行道的时候,被一辆皮卡车给撞了,但是当时她却没有报案,因为她人比较单纯,社会经验不足觉的就是有点痛却无大碍,根本没想到报案方面,所以并未第一时间报案。肇事司机也没有第一时间报交警,保险公司也没有报案等于没有了第一现场,(险公司是在医院之后才补报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