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堂哥在人行道上走 给车撞了
我堂哥在人行道上走 给车撞了 去年12月29日,我堂哥在人行道走路,一辆车从后面将他撞倒,并从他双脚压过,导致双腿受肌肉损伤,其中一脚兼骨折.经治疗,现在能慢慢行走,但时间过长会肿痛。前日,肇事司机委托人前来协商赔偿,并私自办理了出院手续,他们只愿意赔偿我堂哥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我堂哥现在走路都不能走远,脚还没有康复,自然不同意,要求对方帮他治疗正常,协商不成功。第二天,打电话给对方,要求到省医院检查,对方不理,不接电话,请问我堂哥现在该怎么办?他这样要求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青宏(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3-03-2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