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90年因种植甘蔗搬迁到县城郊区居住,于1998年经村委会协商与某农户转让了一处土地用于建房用,于1999年修建住房130平米。现在修建外环城路政府要征用,我想咨询一下赔偿问题。谢谢!
我买的大产权的二手房一楼带院建筑面积是48.96平米。使用土地面积是59.96平米【房产证上图纸显示院十平】原房主又买的院前五平方土地后连院改成门脸。拆迁应怎么赔付
您好,我们原本是农民,后转换成非农业户口,但一直居住在当时划拨的宅基地修建的房屋,现在政府要建绿地公园进行征用,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市场住宅房价5000/平米,补偿2000/平米,如果补偿太低,政府有没有权力强拆,我们能否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进行协商补偿,政府制定的补偿价格是否合法公平。
我是农村的,因村里有块地将要规划,大家都把田里盖起了新房,都只是交罚款所建,并无相关证件,只有罚款单。请问这种情况下盖起的新房有拆迁补偿吗?
政府为储备土地,征占我村土地1000多亩,为有国务院批文。补偿标准非常低,也很不规范。对这种行为提出异议,拒绝签字的于3月9日强制拆除,其中私自扣留,威胁,拆除过程粗暴,没有任何合理解释,这种行为我们怎么办。谢谢大家帮帮我们这些农民,给我们这些失去祖辈赖以生存的人处处主意。 没有正式任何批文的
我家在县城主干道有房门面两间52平,一层,院子土地面积200平方,商用,目前政府拆迁说只赔偿房子面积,院子土地不算,另外货币补偿的一律按置换产权价值打7折,给我估算的价值超低,这样赔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