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元月4日与工作单位签订为期6个月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签一年,到2010年7月2号止。同时还交了500元的押金,老板的收条是这样写的:今收到**工作押金五百元(工作之日起如果要离开,则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说明原因。在找到合适的接替人员之后才能离开,退还工作押金,否则不予退还工作押金),我现在的问题是我早在一个月前就口头辞职了(我们这里的员工一般都是口头辞职),现在我的合同期满,但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接替人员,我就这样离开,工资和押金能要回来吗?
我的合同是4月20号到期,之前我给公司提出要求加薪才续签合同,公司同意了,我也发邮件给公司说我愿意续签合同了 但是之后,我在机缘巧合下拿到一个外企的offer,外企给出的条件更好一些,我也想珍惜这次机会去外企发展,外企给我发出的上班通知是5月4号上班 但是我今天给公司老板提出不希望续签合同,老板表示希望我能留
你好!老板有多余的住房,可能是怕公司破产,被追回抵债吧!(我自己想的)。现在老板要把其中一套免费让给我们住,登记在我们名下,签合同 十年期限,到期后,我们归还房子。期间我们不交付老板任何费用。这样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如果可以签的话,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谢谢 急
委托合同纠份案中抬头为甲公司,落款为甲公司,印章为乙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乙公司已经收购了甲公司)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用纸制合同,而是录音,签名也是报上自己的名字。 这样能当作合同么? 是这样的,本来合同要通过邮寄过去,这样很麻烦。 想用录音代替合同。在法律上,不知行不行? 再问一下,不寄合同,还能有什么办法么?????
这笔欠款是否可以追得到,通过法院还是私人去追呢,那两张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爸在2000年卖砖给某人,写了欠条说到时以物抵押。还在2001年我爸帮他打水泥桩,又写了张欠条,共款48440元。但这笔欠款,我爸年年有追,但因知他欠人家赌债每次去追都因他母亲挡在门口,说什么屋又不是他,车又不是他,他什么都没有,你有本事去追他去,所以一直以来,我爸虽然有去追,但因很少见到他本人,所以一直未遂
我借了3万给别人·当时人写下借据·上面有还款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住址·标明可以在法律上追讨.但我朋友是警察他说没有第三方就没有效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