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急需得到帮助: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是2012年12月31日,至今还未续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给我调工作我不愿意,我现在准备辞职.请问我可以要求赔偿吗,请问还要些什么手续 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了20年,公司原是国营企业,后转包给个人承包,现在公司结业了,给我的补偿金是:2008年前按1994年的劳动法补偿条例,按每年一个月1021元补偿,2008年后按2008年的劳动法补偿条例,每年一个月按我现在工资来补偿,这样合法吗?
我2012年3月11日与公司签订合同,2013年3月1日公司人事部突然口头通知我说公司与我的劳动关系到此为止,要我去财务部结算工资离职,并按佛山最底工资标准1100元赔付我一个月,对此我有异议,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我工资是按月薪5000元计的。
原公司被新公司收购,在原公司工作1年半,签订3年合同,请问劳动赔偿如何?
我和原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在原公司工作有1年了后被新公司收购后又在新公司工作半年,但从始至终新公司没有和我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我现在被新公司提前30天通知后无故辞退想问问赔偿的事情?
原公司注销即将成立新公司,股东、法人、办公地点都变了,公司主营业务没变,劳动赔偿问题。
原公司注销即将成立新公司,股东、法人、办公地点都变了,公司主营业务没变。 公司想将我们的劳动合同转移过去,但是不赔钱。 我不想与新的公司签订合同,旧的合同还有一年到期。 可以要求公司赔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