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您好!关于公司社保缴费方面的问题需要得到您的法律协助。我司于2011年8月份注册,但是由于运营方面的问题,从12月份才开始交社保。其间有3个月的空档期。现有问题如下:1,这三个月的空档是否对公司造成风险?如果有,风险有多大?如何补救?(我们可以想到的风险,一个是有可能会被敌对公司报告给上
我是上海的集体户口,前面两家公司都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可是这家公司拖欠我半年的社保没有缴纳,今天的答复是社保局有新政策的,对我的这种情况,要我把户口转回到老家,才能正常缴纳社保,我想问下这个是真的吗?要怎么解决?
用人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给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劳动者无论是在岗还是下岗,都不能享有权益,那么,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了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不想让用人单位进行补交,而是想让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要求用人单位作出“未交纳社保,不能享有待遇”进行赔偿时,劳动者能否在进行“劳动仲裁”时,一起提出?“
用人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给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劳动者无论是在岗还是下岗,都不能享有权益,那么,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了劳动纠纷后,劳动者不想让用人单位进行补交,而是想让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要求用人单位作出“未交纳社保,不能享有待遇”进行赔偿时,劳动者能否在进行“劳动仲裁”时,一起提出?“
我2010年在北京的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按照很低的基数缴纳五险一金,并且缴纳基数一直从未调整,今年刚刚办理离职。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专家: 1、试用期公司未给我缴纳五险一金是否合法? 2、公司未按我的实际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合法? 3、以上两部分,我离职后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