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离职索赔问题
不合法。
不合法。
可以要求补缴。
无权。
建议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要求补缴保险
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您好,可以要求补缴。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补交,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你好,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我的补充: 2013-03-13 13:25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情况请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您好!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五险一金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应该从您入职之日起就开始缴纳,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的话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申请劳动仲裁。
1、试用期公司未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法。你又说“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按照很低的基数缴纳五险一金”。两者有矛盾。
2、公司“未按我的实际年度平均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理解有误,基数的确定是按你入职的第二个月完整工资额度核定缴纳的,每年3月份核定一次。不是平均额。但基数低于月工资性收入总和额的才属于违法。
3、如果没有缴纳的,可以要求补缴。未足额缴纳的,可以要求足额补缴。本人也须按规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费用。社保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社保和公积金中心举报。
4、外省在京工作的社保、公积金缴纳按相关规定执行,所以请咨询当地社保和公积金部门。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要求补缴社保及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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