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8年3月24入职,公司与我签了共三次合同,第一次:2008/3/24-2009/3/31;第二次:2009/3/31-2010/12/31;第三次:2011/01/01-2012/12/31,请问这种情况下, 问题一:如果公司要炒我,我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问题二:按劳动法连续签了二次固定期合同后,第三次应该签无固定期合同,公司这种情况是不是违返了劳动法?如果我现在要求
本公司于某公司签订一份广告制作合同 协议承诺某公司签订合同付40% 制作完成安装前40% 验收后20% 现在某公司由于公司资金还有注册问题无法付款 要求我们先安装 后付款啊 请问我该如何规避这个风险?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我在4s店贷款买了一辆车。所有手续都办完了,只是登记证书,牌照,行驶证还没有下来。4s店以没有登记证书,贷款没下来,就不让提车,这可以吗。合同生效,现在这辆车我还没有使用权吗
我想问一下购房合同的名字可以写几个,是否必须为付款人签署,还有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名字是否必须一致,还有这两个那个更具有法律的可信度,还有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填多少个,还有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公积金买房)在合同书上有什么区别,急需答案,谢谢。 还有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要注意那些主要问题
我通过骄阳地产交了2万定金准备全款购买一套二手房,已经签署了买卖合同,其中合同增加了一条补充条款:买方同意交易完毕后让卖方住到2013年9月1日,此条款有漏洞吗?我想反悔,有哪些责任?让卖方住到9月1日,我还可提哪些要求?
我向李某租了一间分隔的店铺,等于是转租一部分给我,签合同的时候,她说她们是培训学校租来用的,是以个人名义跟房主签下的店铺,跟房主签字的不是她,是她们单位的另一个负责人,我当时签了字给了钱,她说要等那个负责人(甲方)签了名再给我合同,,押金和租金都给我开了收据,当时就把合同拿走了,后来我催促之后把签了
与房主8年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一次性付全款的收条,他本人签字的。当时说房屋三证等要钱上交后由单位统一去办理房产证,这房屋是职工房,可是到现在房子也因为其它原因一证也没办理,目前在办,我就担心房子是以他的名字办理相关证件的,以后要过户,我担心他以后反悔,请问题现在怎么做,不会造成没了房子的后果呢 8
A系某乡镇事业人员,已经工作一年半了,但用人单位未与事业人员签订合同。现在A想走,但县人事局不放人,说辞职都不行,请问A是否可以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找县人事局评理呢?没有签订合同是不是就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
双方已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是房东,乙方是承租户,但乙方在经营当中违反了合同条约(合同里面已写明),那么甲方是否有权不跟乙方协商而单方面终止合同,与别人另行签订合同呢?这样做是否妥当?望律师指点,不胜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