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转让宅基地及房屋一事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房屋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以人民币45万元转让给乙方,其中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宅基地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东起 、西至 、南起 、北至 )。 二、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及宅基地没有任何纠纷,如有任何债权债务等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甲方处理,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保证证件真实有效,甲方收到上述转让款后将证件交给乙方。 三、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甲方同意乙方暂不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上述房屋及宅基地的一切相关权益全部归乙方所有,待符合国家政策时,甲方无条件按乙方要求时间配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四、甲方同意并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出租、经营、转让及征用拆迁、赔偿等事项及手续。 五、甲方同意并无条件负责、协调办理房屋的整修、翻建、扩建等相关手续。 六、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水、电的使用,同时水、电的使用付费标准是水免费、电按民用电计费标准。 七、甲方确认乙方投入全部资金为1000万元,在协议期内,如甲方想终止本协议,乙方同意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度内以1200万回购,以后按每年累计递增120%计算回购款。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附件为甲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甲方:夫 妻 乙方: 子 媳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转让人:XXX(甲) 被转让人:XXX(乙) 兹有(甲)摩托车壹辆,车牌号为(0000),车架号为:(0000),发动机号为:(0000).现转让给(乙)使用.身份证号码为(00000),地址为(0000)此后该车所有费用及车祸事故与(甲)无关. 特此转让! 转让人指纹与签名: 电话: 被转让人指纹与签名: 电话: 见证人签名: 电话: 转让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
这是这份转让协议的内容 房屋产权和宅基地转让产权协议 甲方:房主之女 乙方:买主甲,买主乙 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街的门面及住房产权及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房屋面积 .............. 二,转让价格 ..........(合计八万三仟) 三。其它事项 1.甲
我经过中介从他人手中买了一套房,包括车库在内,协议上注明车库在房屋本幢,等我大部分房款给他后他说车库在另外一幢。他是故意欺骗我的。另外的车库我是不会要的,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呢?
我的父亲在1989年与同村邻居签订了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依据此协议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呢?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宅基地一直由我们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已经翻盖了新房
本人是城镇委民,现想把城里的房子卖了买到农村去,农村房子现在只有土地使用权,听说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只能写合同,双主同意再村委会签字做证明是否有效.
我现购买本村宅基地房屋,以前原宅基地人卖于城市居民,他们在公证处公证了,现在城市居民转让给我,我和原宅基地人是一个村的,请问我现在的转让合同有效吗?我可以要求原宅基地人过户吗?补充:我现在没有房产。 原买卖合同有5年了,我签合同2年了,
一次性付款买了一套房,有证在手,想在房子满5年再过户,私下和卖家签了转让协议书,没去公证但有证明人。但问题是现在的卖家并不是原房主,他也是通过私下交易买来的房子,也没过户,现在房产证也是原房主的姓名。在这种暂时不办理过户的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受到法律保护?
想购买单位一集资建房,此房5年内不容许上市买卖,一切与房屋有关的事物办理都要以买房人的名字来办理,5年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但房屋的房款都要有卖方来付,同时还付给买方一定的转让费。依据以上条件签订的双方购房协议(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受法律保护?谢谢解答! 这种协议听说不给公证,那么怎样做会更好些?
就是甲方买了个在建的房子,交了预付金。房地产还没有交房签房屋合同。这时甲方想转卖房屋给乙方,与乙方签署了一个房屋更名交易的协议,其中还有房屋中介参与。就是这个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