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他们一共五兄弟,爷爷奶奶在世时一直和小叔吃住,二伯由于身体有问题,一直没成家,小叔的媳妇几年前不幸病逝,二伯就和他们一起吃住。这期间父亲他们其余三兄弟都一起扶持小叔家,给赡养费,什么事情也都帮衬着小叔。前几年爷爷奶奶和二伯都相继离世了,今年我家和另一个叔叔家想盖房,同小叔商量,他开始答应卖一块地给我们,后来又反悔了,也不同意将爷爷奶奶及二伯他们的土地分出来给大家,爷爷在世时说过以后谁要建房就把好方位的土地拿去建,小叔却不承认,跟他买也不卖。请问我们要求分出爷爷奶奶及二伯的土地合法吗?如果合法,应该要准备什么,办什么手续?谢谢!
你们好,我是一个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头乡村农村出生的村民,我想咨询,(前提条件:我家有两个男孩,)为什么我地1987年后出生的男孩子没有农村土地分配,而那些1988年前出生(家里有两个男孩)年长的那个都有农村土地分配,而我们属于生于1988年(家里有两个男孩)年长的那个就没有分配,很想很想搞清楚这个问题,这样社会对我们
我的朋友10年前举家从东北迁到我们村来,刚来的时候户口没迁过来,村里也也没给他们分地,后来05年的时候他们户口全迁过来了,但是村里还不给分地,这几天他们一直问村里要地都没要出来。我想问下,像他们这种外地迁过来的但是户口已经迁过来的应该分配到土地吗??
陈律师你好!原告是三个人,母亲和两个女儿,都是非婚生女村里分配征用土地补偿款27000元时,未给她们分配,起诉至法院,法院以《陕西省高院关于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会议纪要》里的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涉及计划生育奖罚而发生的收益分配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不
我们生产队关于买卖钱分配时,男方结婚生,老婆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的,后照常分配钱。女方结婚后,户口在本生产队,女婿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他们说没有。我国男女平等互利,同样是独生子女,为什么生女的家庭得不到同样分配,请律师老师帮助我这样来解决?
我和前夫离婚姻10多年,去年因为村里有动迁的土地了,今年前夫把属于我的土地自做主张不给我,(农村的地是95年分配的,当时是三十年不变,那时我们没有离婚),我和现在的丈夫登记了,同在一个村,2011年12月属于现在丈夫的土地动迁了,土地是属于三口人的,我只留了一个人的地钱,把多余的钱给了现任丈夫的前期和他的孩子
律师您好: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出租给私人,我的户口还是在村里,但出租金分配时,村上的队长说嫁出村的女人达到半年以上的,不管户口在不在村里都没有钱分,不知道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期待您给我的回复,谢谢!
我是双流县兴隆的,我们组上的土地被征用了,他们以2008年除权为界之前的可以分土地补偿款,之后的都没有.这样合理合法吗?
按照,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本人家中3个都是女孩子,所以男方入赘,老二08年结婚的,并于09年生有一女孩子。我所在小组三年变更一次土地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所在地市山东滨州杜店办事处,我父亲是一名下岗职工,早在很多年以前户口就落回本村,成为农村户口。我的姐姐出嫁后户口也是一直在本村未动,后来离婚了我外甥的户口也跟着落到了本村,村里一直不给分地。现在全村土地被征用了,村里也一分钱都没给。但是村长家的女儿就有,书记家的两个儿子以前户口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