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2006年10月结婚,8月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由于男方没有正式工作,所以由女方贷款,房产证也是女方的名字,首付款中的一大部分,是由男方出的,但后来还的房贷是由女方还的,2010年女方家里把剩余的房贷全部还清,女方与男方把房产做了公证,证明房产是两个人的,但是女方是不情愿的,鉴于男方的压力,才做的公证,现在两个人要离婚了,请问房产怎么分,对女方有利还是无利?谢谢
我是在2007年10月由我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当时只有购房协议,我们在2008年3月结婚,5月才办理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房子可以算是我自己的个人财产吗?还需要和配偶平分吗?
如果父母离婚,在分割房产时,子女是否可以享有分割权,还是父母各二分之一,注:房产是母亲的名 担心如果离婚后,一方将钱财挥霍完后,再向子女要钱怎么办?是否有办法限制一方所得到卖房子钱的使用用途,比如只能用于治病和生活,不允许将钱给别人,子女可以对父母约定吗?
父母离婚时 当时双方均自愿将共有的房产赠予子女 但是双方享受房产的居住权 那么请问 以后 父母还有权利收回房产吗? 如果有 是通过什么途径 ? 在线等 谢谢
因为是家里介绍认识的!现在矛盾特别大,女方和我除了要钱就没有其他的事情了,结婚两年了,都没有帮我做过饭,洗衣服!长期不在一起!现在刚有小孩(6个月!)从怀孕以后就同我打架(我没有还手过)!现在实在没有办法过下去了!但是家里强烈反对离婚,他本人也是想要离婚的,但是 对于财产分配一直是个问题!房子是2006年
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当时首付女方家出3万,男方家2万5,两个人第一年还了1万5,之后每年都是女方家里还每月月份前。 孩子从小就在女方家里,男方家里从来没管过
父母已将农村房产均分给2个子女,父母住小儿子家;大儿子一户均为城镇户口,居住于乡下,按照规定无法再申请建房;小儿子一户均为农村户口,且最近新批到58平方建房面积,现经父母、2个子女协商,小儿子欲将其中18个平方转给大儿子。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过户,怎样操作才更妥当?
离婚协议注明,所有房产、财产归女方,房子也是女方名下,男方每月5000元抚养费,可以住在规定的一所房子,离婚两个月后,男方买了房,一直是他母亲在住,距现在有两年了,请问女方可不可以直接卖掉房子?还是要通过协议收回房子才能卖?
您好: 我想向您请教一下离婚时的房产分配问题。 我弟弟去年8月和弟妹结婚,婚前父母已经为他们的新婚建好了新房(女方末付出一分钱),而在房产登记时记录的弟弟和弟妹两人的姓名,不过现在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 现在他们俩要离婚,请问法律会如何分配房产?谢谢?
离婚前男方向女方父亲借钱买单位集资房(以男方个人名义立有借据,借据只说因买房借钱),请问这笔钱能算是女方共同买房出资吗?房子能算是共同财产吗?在法庭上,女方及其父母要求男方还钱(一审中是让男方个人还钱,二审中说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笔钱如果是借贷关系,男方在法庭上该如何辩解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