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修好的马路,没有路灯,且路边也没有店铺,整条马路就是黑的。自行车道不宽,时常有行人或是停放的车辆,故多数电动车都会行驶在最靠边的机动车道。 2.已经天黑,行人背对着马路中央站在最靠边的机动车道上,且与站在路边的很多朋友谈话中。电动车注意到了路边的多数人,被撞者因为站的位置更靠近路中央,天黑,无路灯,衣服为深色,所以无法看清。 3.电动车没有车灯,正常行驶,看见行人时采取刹车,但已经来不及。 4.现在只是骨挫伤,所有检查费用,住院费用电动车主都已经支付,现在医院没有最直接的治疗了,只是进行理疗针对腿部挫伤部位,因为进行协商对方没有协商的意思,还要坚持住院。 被撞者腰部原有骨滑脱,医生非说根据CT无法判断新旧,只能再做核磁才可以看出来,但是拿着片子其他医院的大夫都说是原有的,并不是撞伤造成的,且他家人也说“做核磁挺贵的,已经做过一次了,如果你们觉得太贵,我们也不强烈要求做核磁了,现在应该没事”。在出具给交警的鉴定中夜显示了滑脱现象, 5.电动车驾驶人摔倒时也磕掉了牙齿,发烧但没有住院,牙齿炎症持续了7天仍未消退。费用都是自理。交警做笔录的时候,交警问是否受伤,说了牙齿,可交警的笔录记录中并没有显示。 具体责任大小应该怎样划分?入院后的费用已经支付了一万,对方仍然不打算出院,医生为了不担责任,只能是病人提出出院时,医生才同意出院。(医生原话)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被逆行的机动车侵入对行的非机动车道,撞伤如何判定责任。
行人在非机动车道行走,被侵入对行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撞伤行人后部(如同汽车追尾),交通队事故认定书判断为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者是否恰当。发生事故的马路为机动车单行路,由于下雪行人在非机动车到借道行走。
行人没有走人行道被我们的车子碰到了,主要是老太太,碰到倒在地上头流血了,这个责任是如何来处理的。我们做为车主方,要如何处理这件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人横穿马路,未过护栏,在单侧第二车道被机动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呢?涉及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怎么计
我下班时由东向西,过十字路口,在双侧第二车道被机动车撞伤,责任如何划分呢?涉及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费用怎么计算呢?
下班回家,下了公交车过马路,此段马路没有斑马线(所有职工上下班一直直接从此过马路),走到中间被一辆飞速行来的二轮机动车撞倒,头部受伤,多处擦伤! 小摩托车是黑车,无牌无证驾驶,行驶在四轮机动车道上。 交警还未给出责任书,请问这种情况一般责任怎么分担? 各位大律师,过马路的那段前面设有红绿灯,但是远,
当时晚上8点下班,横穿厂门口马路,穿过道路中线后,当我回头看来车方向是否有车辆来时,被从逆行车道方向驶出的电动车撞倒,现电动车主伤的比较重,现如何判定谁责任?
我是一名16岁的男孩,我当时骑着车经过XX市场时那边是一个三叉口两边均有斑马线,在我到了马路中间时突然有一位行人从左向右奔跑过来,我躲闪不急将她撞伤,送往医院治疗到现在医药费总花了将近7000元,交警要求我承担百分之6或7的医药费用,我觉得此事非常不合理,我并没过错,我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为何要我承担这么大
今年10月31日早上与一同事一起上班途中,横穿马路至机动车道时,一辆电动摩托车快速行驶过来,将我撞倒,当时以为疼痛过了就没事,所以没有留对方电话号码,两人自行离开,过了三分钟后觉得疼痛未减轻,遂在同事帮助下去了医院,后动手术切除脾脏。像这种情况能申报工伤吗?附:1,过马路前我看了一下左右车辆,但因为后面
我在机动车道被电动车撞伤,没有及时报案,交警就一定不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与同事一起上班途中在机动车道我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因为撞后后面交通堵塞,为了不影响交通,我艰难爬起来给后面车让开了路,当时觉得疼一疼就没事了,所以没有留下骑电动车的人电话号码,当时也没有报案,离开现场准备前往上班途中,觉得左腹部疼痛未减轻,于是在同事帮助下坐出租车去了医院,后动手术切除脾脏。第二天由我
我骑三轮车正常行驶,看见前面有人时开始靠边避让,但这个喝醉的三十多岁男子却抱起他五六岁的孩子起来,因醉酒刚抱起小孩的他站立不稳,后退靠在了我骑的电动三轮车右侧上(当时电车速度不快)。之后这个男子被电车带倒后坐到了地上,靠在电动三轮车一侧。此时我为了避让,电车一轮子都已经顶到路边水泥台子了。我赶紧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