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有三个子女,父亲和母亲都各自再婚,继母带一儿子过来,我判给母亲,父亲和继母购买一套房产,继母单位也购买一处房产,现父亲想立遗嘱将他们现在所住房产分于他的三个亲生子女,将继母那边房产分于继母的儿子,这样的遗嘱怎样立才能有效,是否要继母签字?
参加考试培训班并签订了考前辅导协议,对于协议上的“拟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向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当时他给予的回答是进入所报岗位的最低面试分数线才交剩余的考前辅导费。但现在成绩公布后并没进入面试,向培训机构当时咨询的工作人员询问,他说是当时他解释错误,是无论你是否进入面试,只要分数达到了其他岗位
我想分下,我和对方写的协议有效吗?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应该怎样写。
协议书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未成年受迫嫁给甲方,双方感情不和,甲方照顾无错,乙方提出分手。乙方收甲方结婚定金8万,暂无能力赔偿,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济 ①,乙方赔偿甲方8万元 ②,三年之内付清或乙方嫁人之前
我父亲2011年8月去世,病重时曾有口头遗嘱,且有三个证人在场。说房产都归我所有。母亲写了遗嘱说她的房产也归我所有。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想办理过户,以遗嘱是否可以办理?
我是济南一家私营企业,东营一个客户欠款1万多倒闭了,后来政府介入,一个月前政府开始清欠,现在我联系厂家负责采购的一直说发票什么的都报个政府了,等着就行了,我听说政府清欠要先给工人清工资,然后银行贷款,最后才是我们这些人,我想问一下我怎样才能快速有效的把钱要回来,这钱还能要回来吗?怎样才能联系他们那边
合同1: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房东陈某 乙方—当事人付某 经双方协商房东陈某将5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当事人付某经营,租赁期限2010.9.1——2013.8.31有效期为3年。 其他条款均没问题,但有两条需考虑的。 协议第九条,在租赁期间当事人付某不能将房屋转租给第3方,否则房东陈某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房屋。 协议第十二条
父母有4个子女。我是大女儿早已成家,我有两个妹妹也已成家,和一个有精神病的弟弟。父母和弟弟是在农村的自建房里居住,我是在父亲单位分的福利房里居住。不久父亲单位要新建集资住宅楼,父亲符合集资条件,但父亲说他年纪大了,农村又有房子就不在单位集资了。我和父亲又不想失去集资房子的机会。在父亲的同意下,我就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