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页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下称“合同”或“劳动合同”)作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确认,在入职前甲方已将其在甲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及劳动报酬等情况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已清楚知悉上述情况且无任何异议。
2、乙方确认,关于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地点之间的调派。乙方已清楚知悉上述情况且无任何异议。
3、甲方已告知乙方入职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甲方因受行业限制,故不招聘在应聘前于同行业工作的员工。乙方向甲方保证入职前不是在同行业工作的员工,若甲方在聘用中发现乙方属同行业员工的,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一经查实,一概辞退,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已清楚知悉上述情况且无任何异议。
4、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绩效考核状况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的薪酬也随其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变动,乙方对本条款内容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5、甲方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为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若乙方在合同期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提前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即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已提供的全部培训费用。
6、本附页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内容与合同附页/附件约定不一致的,应以合同附页/附件的约定为准。
7、本附页作为合同的附件,有效期限与合同相一致,附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请问我有权利拒签吗??
拒签辞退的话,我可以要求公司双薪赔偿吗?我目前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
这个是在原有的合同上新增的附件,我去年已经签过正式合同。
关于加金问题(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之日起,公司未帮我加金)求助,急!!!!
我是应届毕业生,我从2008年5月1日起在现在的公司试用,试用后三个月,于2008年8月1日,与公司签了合同,但现在由于路程较远和身体的原因,我不在这家公司做了,在查询加金时,发现公司从未给我加过任何金,我该怎么办?怎么去交涉?(我住杨浦,工作地是在普陀)
2005年4月入职目前公司一直担任部门经理职务,用人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08年11月18日.公司以金融危机为理由口头提出解雇,请问该如何获得补偿?怎样补偿? 问题补充: 如果现在公司只是口头说要解雇我,没给我书面解雇报告.现在害怕赔偿,就拖着也不给办理解雇手续,让我自己主动提出辞职,不辞职就降低工资为威胁,我是否还可
2005年4月入职目前公司"华强北某IT港资企业"工作至今,一直担任部门经理职务,用人单位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08年11月18日(昨天).公司领导以金融危机为理由口头提出解雇,请问该如何获得补偿?怎样补偿? 问题补充: 1.如果现在公司只是口头说要解雇我,没给我书面解雇报告.现在害怕赔偿,就拖着也不给办理解雇手续,让我自己主动提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求助:送液化气的员工死了,法医鉴定是服毒自杀。如果公司没签劳动合同,请问家属可得到公司那些赔偿。
一位员工在昆明百江燃气大板桥店送气两三年了,死了,法医鉴定是服毒自杀.请问死者家属可以得到公司那些赔偿.应该未签劳动合同.
我要辞职了,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要双倍工资吗?如果公司不给,怎么求助相应的部门?
我是3月份来这个公司工作的,4月份转正了。4月底到8月底公司根据需要放假,并承诺每月给600至800的生活费,开始工作后公司老总并不履行承诺,生活费直接没了,说以后发奖金的时候多发点给我们。我现在还在这公司工作,打算辞职,我可以向公司要求我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还有把生活费要回来吗?我向公司要生活费是应该的吧?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求助:工作11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无故调动职位,大幅降薪怎么办?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已11年,目前任职于市场部业务员(任职已有4年,目前签有2年合同,到2010年12月31日止。),前段时间公司通知我不适合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把我调动至生产部,工作的环境因此而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工资也大幅降低。目前我正向公司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并不同
用人单位擅自在劳动合同书上加上了霸王条款;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予以解除,不给予经济补偿。这样有法律效力吗?如何维权?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