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在一家化工企业工作,2011年5月上班投料期间锅炉发生爆炸,当时舅舅一位同事离爆炸源比较近,受伤严重,舅舅离得稍远,受伤相对轻些。舅舅虽然身体感觉不适,但为了尽快地救同事而且自己当时体表也没有太大伤害所以没有到医院体检和就医。 2012年舅舅觉得身体不对,肺咳嗽时经常疼痛难忍,2012年9月到医院体检,查出肺部有铁块,舅舅自己怀疑是当时爆炸所致。由于法律意识疏忽,他自己也没有想太多去维权(他当时不知道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以为治疗了住院了就没有工资了)。 因为舅舅公司效益不是很好而且公司也知道舅舅的体检状况,决定在2013年2月22日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舅舅续签劳动合同。这才让舅舅担心起来,因为此事故导致舅舅身体情况极差,恐怕离职之后也很难找到工作,而且万一病情严重,医疗问题对于他来说是个巨大的难题(舅舅家在偏远的小山村,经济比较落后,舅妈无工作,两人关系也不好,表弟正在读初中,外婆高血压,常年还需要供养和治疗)。 舅舅告知我这个事情之后我马上联系了当地的劳动部门,但工伤部门以超出时限范围而拒绝受理此案件。但是舅舅确实是因公患病,而且病情去向如何也不确定,公司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助反而因病没有续签合同,请各位指导一下,给这位无助的农民工指一下方向,帮帮我舅舅,谢谢各位了!!!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父亲2008在一家化工企业上班不幸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右眼永久失明左眼勉强保住,经伤残鉴定为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伤势很严重一直处于治疗状态,公司未在工伤认定期间向当地提出工伤申请,我们家对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也未能在有效期内向右关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现如今我父亲的伤趋于稳定想跟公司进行索赔,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农民工受到伤害后,某些用人单位不仅不履行积极的赔偿义务,而且否认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导致农民工的诉讼过程时间更长,维权之路更艰难。有时认定劳动关系的要求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之后已经两年时间了,哪么,确定劳动关系后农民工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超过工伤认定的一年的规定了吗?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得到工伤赔偿? 从那些方面来证实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 我母亲在2012年4月5日晚下班回家的途中出了交通车祸,对方为酒后驾驶付全责。我母亲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医院做保洁工作,保洁的工作是承包给宝应华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这公司是扬州华南什么公司和什么公司各出资5万在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得到工伤赔偿? 从那些方面来证实实际存在的劳动关系? 我母亲在2012年4月5日晚下班回家的途中出了交通车祸,对方为酒后驾驶付全责。我母亲在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人民医院做保洁工作,保洁的工作是承包给宝应华南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这公司是扬州华南什么公司和什么公司各出资5万在
我是2011年5月份工伤,鉴定10级,现已一年多发现有后遗症,下雨阴天都疼痛,请问我怎么解决此问题。谢谢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以后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家属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超过48小时以后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家属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年前出的事,在下班路上出的交通事故,之后由公司人事部门申请了工伤证,由于与事故另一方未交涉赔偿问题,公司这边一直未处理赔偿的事,到今年九月底就一年了,人事部门说需要申请伤残鉴定,这个需要多久?如果鉴定下来了,自出事那天计算超过一年了,还能申请工伤赔偿么?
2011年12月20曰的工伤于2012年经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再次鉴定为七级。 按2010年还是按2011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赔偿是按工伤前一个月开始算平均,还是工伤前一年的工资,集体工与长期工是否有区别
工伤赔偿是按工伤前一个月开始算平均,还是工伤前一年的工资,集体工与长期工是否有区别 ,本人编制在公司,由公司委派至矿上工作,出了工伤,应该由谁来赔偿,赔偿时按照公司平均工资,还是按照矿上平均工资,(在矿上工作11个月)?
我妈的左眼在2011年10月26号在工作的时候被铜片打上了,造成晶体流出,眼角膜受伤,治疗了一年多,在2012年12月才装上晶体,左眼视力看不清模糊,视力才0.2。一年之内没有做工伤鉴定,还能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