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伤者与他的妻子有外遇,被丈夫发现了妻子与他人有遇,丈夫便跟踪妻子外出,妻子与伤者见面,丈夫一气之下用刀刺伤他人,导致伤者重伤。请问法律如何处置,责任是否伤人者全担?(伤者也曾经欺骗他人妻子说有钱有车有楼,事实上伤者所说的不是属实,曾也叫他人妻子与丈夫离婚。请问这个伤者是否也有扣成欺骗罪,故意伤人者能否向伤者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那么责任是否伤者也有一定的责任?) 2、如此事故意伤人已经赔偿了一半的医药费,法律还要判决吗?
夫妻两人起诉离婚过程中,女方将家中全部资金转移,要求男方净身出户,男方不同意,离婚就一直没离成,男方被赶出家中,有一天男方去女方父母家找女方要钱,没找到,但女方父母对男方进行辱骂、侮辱,男方在争吵中用刀扎了女方母亲一刀后离开,女方母亲到医院后死亡(具体多长时间后死亡时间不确定),男方在外9年,不久前
我外甥一晚在吃夜宵时,被一群社会青年故意砍伤(肋骨断3条、右肩胛骨断、肺部轻破损),我们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交通费、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合理吗?对方有2位是满18岁、一位16.5岁,如何申请赔偿?对方家庭成员是否有义务协助赔偿?请各位律师能帮忙解答????
是我家里和邻居的土地上一些纠纷,隔壁把我弟打了住院,肾裂止血,可能至残,医生说要观察,现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事。人家先骂人也先打人,而且我家门前的土地是和他们家打的,今年又说土地他家还有点份,要栽树到我家门前,这个不说,队里的那个电变压器还要栽到我家厂地,说是这个土地他家份,他同意,这他们家旁边
跟对方打架扯掉了链子,对方要求故意伤人构成轻伤如何判处赔偿,但不能出示发票,这是敲诈吗?
跟对方打架扯掉了链子,对方要求故意伤人构成轻伤如何判处赔偿,但不能出示发票,这是敲诈吗?
故意伤人,致使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一切费用目前都是自理"
故意伤人,致使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一切费用目前都是自理" 医药费用对方是付全款吗?
我一人在朋友家时,有一教师和其丈夫踹开朋友家大门进院,那个教师将我右手拇指掰骨折,还有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偏重。当时立案一年后才将女教师拘留7天、罚款200元。其间我的精神受到刺激,情绪低落胆小怕人,精神恍惚,不能正常工作,经诊断是应激性障碍抑郁症,所有医疗费都是自付的,现在还在治疗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