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是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黑支果的一名小学教师。我老家是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的。我哥2010年1月29日酒后打了一个曾经到他工地上偷东西的小偷,当时由于酒喝多了,出手重了点。事后半小时后发现小偷在离事发地两千米的地方倒下了。我家也及时送他到医院抢救,两天后抢救无效那个人死了。我家由于生活穷困,只付了他家2600元的医药费和3000元的安葬费。现在即将开庭了,我父亲名下有一宗地基,我父亲现已去世6年了,现在家中只有一个60岁的老母亲。我哥未结婚。我领了结婚证还没举办婚礼。我是想向您咨询:死者家属有没有权利处理我父亲名下的那宗地基。
我想问一下:法院或检查机关会不会对我家的地基进行拍卖?用以赔偿死者家属。
我已故父亲名下的房产(现我和母亲住)要拆迁了,可以在不过户的情况
下得到补偿吗? 如何做到且费用最少? 谢谢! 我想问不办理过户的话,也不要任何手续就可已拿到拆迁补偿了吗? 如果要手续,是什么手续? 难道不过户我就没有可能拿到拆迁补偿了吗?
法制办可不可以不将案件交到检察院,打回到公安局自行处理 没有权利直接处理,是不是可以因为证据不足打回到公安局补充侦查?就是起监督作用?
比如有很多儿女 父母能不能把他名下的房产分给其中的儿子或者女儿 不分给某人或不均分 可以吗? 会违反法律吗?请有专业知识的人指点 需不需要其他没分房产的人签什么弃权协议书呢
请问工商局有没有拘留人的权利?我朋友公司20几人被工商局拘留到现在还不让回家,也不让吃饭,还搜包,工商局有这个权利这样做吗?
案例:2009年7月12日,乙从朋友甲借处借了10万元钱做生意,写有借据,并注明每月乙给甲3000元利息。基本每月15日左右,乙都按时付给甲3000元利息。到2009年12月15日,乙共付给甲利息3000*5=15000元。12月25日,乙还给甲1万本金,2010年1月5日乙还给甲9万本金。乙对甲解释说生意不太好做,就这样结清算了,超期限用的20多天
我们是宝鸡扶风的加油站,我们站上有辆小加油车,昨天开到眉县营头时,被当地工商部门扣压,并说要罚款50000-500000 ,依据是石油不能跨区经营 ,我想咨询下,工商部门有没有这个权利在路上扣压车辆? 石油不能跨区县经营有明文规定吗?
我们从事有毒有害工作7年11个月了,现在公司要转制,如果公司拖到我们合同时间到了转制,公司有没有权利以合同到期为理由什么补偿都不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