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满38周岁,2001年结婚一直未育,2008年离婚至今未再婚。一直抚养哥哥离婚后的女儿(我侄女),目前侄女年满19周了,我也没有再婚的打算了,所以想将侄女收养为女儿(法律认可的养女)可以吗?如果可以,我该怎么走法律手续办理呢? 谢谢!!
男方父母出全款买的房,房产证是子女配偶两人的名字,现在儿媳想离婚,我可以收回房产吗?
儿媳嫁进我家时,我家还没拆迁,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户口已经进我家。拆迁后,当时儿媳生了儿子,我就出全款给儿子和儿媳买了房子,房产证写了他夫妻俩的名字。现在儿媳想离婚,她想分房屋款的一半,我可以收回这个房子吗?付款凭证我都有保留,但没有写任何赠予条件。还有拆迁款的分割,户口在我家,房产证是我名字,儿媳
因工伤去世.其子女年满18周岁.但在上学无自理能力,可以领取抚恤金吗?
如果是去世者的妻子或者丈夫没有抚养子女的充足能力的话,那么因工去世者的单位肯定要承担去世者子女的教育费问题吗?或者,能不能得到别的经济帮助?
父母于1999年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男婴,在户口本上并未注明是收养或领养。现父母手头上对此的收养资料仅有两张简易的纸据。一张附有“办理孤儿转养”字眼的名片,另一张盖有当地公安局的章予以证明,但这纸据上注明是被某人领养,此人并非我父母。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否与其解除亲子关系?该如何办理?
我是第二个知青子女,快40岁了,为了户口至今未婚,前段时间有个内部政策,我符合的,但后来找了苛刻的理由被卡了下来了,不知道如果让我的父母假离婚,是否可以顺利办理投奔父母的政策,完成迁沪手续?
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子女,离婚后一方产生新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其子女追讨吗?
我一个朋友,于2012年2月16日与妻协议离婚,协议共同房产(价值80万元)归子女所有,并进行了公证,后来女方因经营不善欠债50万元,请问债主可以向得房产的子女追讨吗?
一方父母房产,子女离婚后子女配偶可以作为婚后财产进行分配吗?
我结婚后我母亲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户主是我母亲的名字),如果我离婚了,我丈夫能与我平分这套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