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房地产公司上班,6月11号别的公司员工冲到我们分店砸店。我店经理安排我们店员工去劝架,结果我脸部被硬物砸伤缝合三道伤口病历卡上注明伤口分别长:3.5厘米左右还有两个三厘米左右。我到公司上班才29天,我们刚来没办入职手续的底薪都没有,六月十八号帮我办的入职手续签了合同。公司说是要适当的补偿一点我但我不知道
我的牙齿和嘴唇在厂里受伤了,上左12位置牙齿断掉,厂里的老板竟然连补牙的钱都说太贵,医生说2颗牙就等于4颗,补中等的2000快一颗,要8000块,我今年28岁,还要过好多年,我想这个牙齿对于我来说不算贵,今天找老板老板没同意帮我补牙,我现在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半
农民工在工作中受重伤,经治疗后无手足伤残,头脑损伤等,但身体素质大不如从前,不能做重活,以前的工作无法胜任,这样的情况可以要求所在单位进行赔偿吗?具体应该怎么进行赔偿?请问伤残等级如何划分?
从7.5米的厂房高架摔下造成脊椎骨局部粉碎(腰部-背中0.4m手术创口)医生表明伤者4个月卧床不能行走,两年不能从事工作! 请问医药费之外基本赔偿多少? 谢谢!
今年6月份,我的前夫在工地意外死亡,工地有赔偿几十万赔偿金,女儿三岁半了,现在由她爷爷奶奶抚养,虽然离婚一年多,都没有再婚,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我能否争取孩子抚养权?
李律师你好!先向你提交“工伤事故处理意见书”如下: 上海杨发工贸有限公司: 在2008年一月十八日,下午2点40分,员工张茂海,在工作时间发生工伤事故,在抛光时右手二母指折断。即使送往上海人民六院医疗。但是伤口严重,医生无能为力,无法接指。一个月后前往安亭医院复查伤口正常。现达以下条列。 经双方协商,
老公从事摩托车修理工作,2009年上半年收了一个15岁的徒弟,当时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2009年冬天徒弟外出修车被一辆面包车撞成重伤肇事方不同意承担赔偿,老公有给徒弟签过一份证明《伪证》,证明每月开1200元工资。之后老公被肇事方以收用童工告上法庭。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