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私房动迁属于福利分房?1998年从上海虹口沙泾路迁到宝山淞南,原房屋使用面积是21.5平方米,安置房使用面积38平方米,补贴了3000元
我们家私房拆迁,我于2006年5月与毛某结婚,并将其迁入我们家户口,10月我们家房屋拆迁,然后我们于2007年因为感情不合离婚,2009年她将我们一家三口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动迁安置补偿款,请问她是否有权要求对动迁安置补偿款进行补偿?法官认为我们的动迁安置补偿款是按户发的不是按照面积发的,所以毛某应当享有四分之一的
1978年单位分的与单位连体的住房,共有30多户,属福利分房,当年说因连体不能房改。现单位要在此搞建筑已下拆迁公告,这种情况是否应按房改房对待?
兄弟二人与父母同住26平米二室租赁公房,老大结婚,父母把其中一间13平米的给老大结婚用,以后老二结婚无房在外租房。父母及老大为同一单位,不久单位以三人名份增配一间9.3平米租赁公房,户主及租赁人同为母亲一人,无其他人。父母把增配9.3平米租赁公房给了老二住,期间老二户口迁往女方等待老二单位分房,以后老二单位分
问题1: 妈妈单位里1998年8月份分配的房子,查过相关资料,1998年6月就暂停实行福利分房政策了,想请问这套房子是否属于福利分房? 问题2: 上述情况如果属于福利分房,之后妈妈出钱买断了这套房子的产权了,那么还属于福利分房吗? 问题3: 这套房子的存在是否对当地 爸爸那里私房的拆迁安置有影响呢?(户口情况:爸
现在有一套私房是我外公外婆的二老已过世,有两个舅舅和我母亲(也已过世)我父亲健在,私房内只有我,我老婆,我女儿,共三个户口,我们有一套商品房有贷款,从没有享受过动迁或其它福利,两个舅舅都在其它地方享受过动迁福利的,现在动迁补偿方案已经出来,房屋价值补偿款78万,其它各项补贴和奖励48万,我问了动迁办,他
现在有一套私房是我外公外婆的二老已过世,有两个舅舅和我母亲(也已过世)我父亲健在,私房内只有我,我老婆,我女儿,共三个户口,我们有一套商品房有贷款,从没有享受过动迁或其它福利,两个舅舅都在其它地方享受过动迁福利的,现在动迁补偿方案已经出来,房屋价值补偿款78万,其它各项补贴和奖励48万,我问了动迁办,他
我父亲20年前公司分房.房子属于宅基地上建造的私房.现在房子动迁面临如下情况. 我们属于城市户口,通过私房买卖入住,家里父母离婚,我是独生子女,已经结婚 1.动迁组工组的分配规则上,不将我们这些外购的人员作为安置对象,现在的规则是只计算土地.不满40平方的房屋就算做40平方(我家就是这种情况) 2.我们现在适用的法规
本人的住宅是单位1998年分的福利分房,住宅楼一楼是单位用车库,本人住在住宅楼的七楼(应该是八楼),没有电梯。本人在这房里已住了14年了,现在这栋住宅楼准备拆迁重建,不知道国家的政策对跟我们一样的人群上有没有什么好处?
房子是承租房,户主是我父亲,现户口数3个,我(已婚)、爸、妈。 如果把我妻子户口迁入,我的户口迁出,是否会影响将来动迁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