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的合同上签订的是每周不超过40个小时工作时间。但实际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一天7个小时,但没有明文的规定,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现在情况是:即每周35小时(小于40小时)工时,按合同每周少5小时,一个月约20个小时。公司可能最近缺钱还是,突然发文件要把在2012年6-11月多发放的加班费将在工资里扣除或把未来的加班时间与其冲抵。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可以怎样考虑可以维护自己权益,有那些法律条款或规章有涉及这种的情况。
意思就是想让以前的辛苦加班全部算到那20个小时中,如果还有不够的,在工资里面扣,或者未来加班补上。
昨天我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人事要求12-29再找她办离职,我同意了。今天通知我们从明天开始实行倒班制,12个小时1个班,就是1天2个班,三个人倒。这要说的话我们要上一个白班一个晚班,1周平均工作时间为56个小时。我以合同规定每天8小时,周六日休息为由拒绝接受这样的倒班,但是人事说,所有的合同都一样,只是劳动局要求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鉴定了合同的,公司说我们是外包员工,上班时间不够不能买社保?
我们一个月的上班时间 只有18天,公司说上班时间没有一个月26天不给我们买社保,这样正确吗? 他们那些养鸡的都买了社保的,但是我是倒鸡粪的,每月上班只有18天,公司320元一栋包给我们,但是我们签了外包合同。公司的理由就是 我们上班时间不足26天不能买社保,请问律师大哥,这样违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鉴定了合同的,公司说我们是外包员工,上班时间不够不能买社保?
他们那些养鸡的都买了社保的,但是我是倒鸡粪的,每月上班只有18天,公司320元一栋包给我们,但是我们签了外包合同。公司的理由就是 我们上班时间不足26天不能买社保,请问律师大哥,这样违法吗?
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突然感觉身体不适,之后就没有上班8天之后流产,要求公司赔偿我5万元,我未签合同。
我是2010.8月到公司上班,到20.11.3月才签合同,但是合同时间是2010.12月才签,因为个
我是2010.8月到公司上班,到20.11.3月才签合同,但是合同时间是2010.12月才签,因为个人原因到2011.7月我才把买保险手续办好,但是公司到现在2011.10月还没有给我买,还降了我的工资,我现在就想辞职,请问我现在可以要求辞职和要求经济补偿吗??我最多可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
上班两个半月,公司一直没给签合同,现在辞职不干了,到开工资的时间了老板也不给开工资,应该怎么办?
上班两个半月,公司一直没给签合同,现在辞职不干了,到开工资的时间了老板也不给开工资,应该怎么办?
已经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并且签了合同!但是公司不给属于你自己的那份合同!怎么办?
我朋友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也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不肯给员工属于他们自己的一份合同!现在员工有什么办法维权么? 会不会因为缺少合同!就只能吃哑巴亏?干耗着???
公司未申请综合小时制度,平常上班时间就6个小时,做六休一这样违法吗
我们公司没有申请综合小时制度,但是平常每天就上班6个小时,有考勤记录,然后做六休一,这样的话星期六那天上班还算加班吗?员工告到劳动仲裁的话我们还需要赔偿加班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