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是公司营销人员,在一电视购物公司里做事。找来的业务都要签订合同,在合同甲方或乙方里都要签名。有时老总没在,或对方人员要求填写其本人名字。业务出现问题或老板跑路走人了。对方找不到人,而公司又搬迁到别的地方出了,在巧合的情况下,对方找到新公司地址。要求其人负责人等等之类的!请问1、业务出现了问题或老板不想负责任找不到人,人家假如要找该签字的员工,这员工要负什么样的责任?2、出现了经济赔偿,会不会要该签字的员工赔?3、如果能搞到一张在搬公司之前的离职证明,这些事还会找到员工担责任吗?谢谢
朋友于2011年5月7日向他人借款,朋友签了借款合同,我签了连带责任担保,但合同中没有写出借人和借款期限,后来朋友跑掉了,出借人于2012年4月5日起诉我这个担保人,要求我偿还本金及自2011年9月7日(出借人说这天起未付利息)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我想问:如何界定合同履行期届满?如果出借人在法庭上口头承认2011年
关于没和公司签合同,公司压着工资不让走和威胁我走后物品不见让我赔偿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我在某商场做销售员,跟公司没有签合同,也没有工资条。2012.7.29我和一同事同时提交了辞职申请,公司要分出前后,说后面交的要等到9.15才能走。说是公司规定的程序。后来我答应9月5号走 就在昨天9月1日。对班的同事私自离职。8月31日我去接班,同事笑着说,家里有点事,要回家。我当时认为是句玩笑话,就没多理会。同
您好,我的问题是关于培训的问题,原来在培训之 前他们公司说好让我去办假证可以得到分期付款的 ,可以我交完一部分钱,而且学了一个多月之后就 跟我说要我毕业前把钱都还清了,说的中专学历不 能申请先就业后付款,可以之前没交钱的时候就是 他们让我去办的大专假证,说办了之后可以分期付 款,还有包分
公司A是B公司聘请的,现B公司要与A公司解除聘用合同,A公司现有三个选项给劳动者,1、是留任B公司,2、A公司内部调动(还有其他项目,但较远)3、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请问这种情况合法吗?三种情况是否A公司可以不支付劳动者遣散费。A公司以向B公司索要员工遣散费。
朋友邀我做他新建公司的法人代表,用我的身份(证)。为了避免日后公司可能因破产而引发的债务问题及经营当中可能会产生的税务问题等,要与我拟定一张有关的协议,内容大致就是说明该公司的盈、亏和之后的赔偿的问题都与我无关。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么?和我有没有股份有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有效,那协议的内容大致是几个
我公司向某公司购买医用设备,价值5万元。在购销合同中对方要求加入这么一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承担的责任都不超过引起该责任的产品的价格,不管该责任是基于违反合同还是侵权。” 请问该条款是否合法?由于标的物是医用设备,容易引起人身损害。如果由于该设备缺陷导致了重大人身伤害,该公司是否也只承担最多5万元
在工作期间无证驾驶公司农用车辆(属于报废车)与摩托车相撞,驾驶员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事情已过去一年左右)
我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将一批货物从大连运往苏丹,物流公司负责内陆运输、报关定船等事宜。物流公司提供的运输合同约定:由于承运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请问这是否限制了我公司的权利?我记得货运合同好像是无过错责任。请律师指点!
公司年末,总部派人来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我只是部门助理,财务就让我在大大小小桌椅板凳、电脑等连不是我用的其他本部门员工用的固定资产,责任人签字都让我签字,请问这样子以后会不会有经济纠纷,比如有部分不是我管理的东西少了,是不是要我赔偿,求详细解答!
前期有了解过,担保公司业务员经办业务,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若客户出现代偿,所有责任由担保公司承担。 但是有一个情况就是,担保公司在业务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与客户签订的担保合同中的最后悄悄加了一条“此担保合同由XX员工为其解释”.业务员的名字出现了在合同上(名字为担保公司私自打印,非员工手签),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