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早晨5点20分左右;我的父亲在政府工程惨死车轮之下。 责任方一:肇事司机(已逃逸,无法查明。) 责任方二:违法施工方(由于施工方违法施工,将铁路涵洞中的土方推在318国道上;堆土占道面积:53*3.5*1.2 并且为设置任何安全标示。造成我的父亲必须延堆土行者30米才能通过唯一入口到达涵洞,大车从通过此处是无法避让大车;惨死车轮之下。 该涵洞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谌家湾村口处涵洞;该涵洞属于汉口北编组站,该工程是铁路承包给黄陂二建、黄陂二建转包给横店政府;再由横店政府转包给当地一霸做的。 由于黄陂区政府、横店政府根本就不管该事情;我们聘请了律师,但是黄陂区人民法院根本就不受理此案件。事件已经过去20天,至今人为安葬,政府无人问津,法院不受理此案件,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中学教师.被区政府辞退.我向市政府写信,请求解决.市政府向我送达了三级终结的[复核意见].违反了[信访条例]的规定.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经过信访三级终结为由,不予受理.我该怎么办.
事故发生在两年前2010年2月3日.当时我开车正常行驶,一辆小车行驶至我路面相撞,造成对方车主死亡,两名乘客死亡,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2010年凤翔法院开庭审理判定对方车主负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但对方要求保全我的车辆,当时我向法院提交一份诉讼保全复议申请书,认为我车投有全保险,完全没有必要查封我的车辆,
1.另一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他父亲安葬在我的自留地里,然而后面就是我父亲的坟墓,相隔不到1米远 2.我知道后回去找他协商我们达成一致,我支持他3000元人民币3年后他将他父亲的坟墓牵走(我们签订协议是通过了村,乡治安办的签字盖章)时间到了他不牵,我找律师将他告上法庭,律师说法院不受理 3,不知道是不是律师跟
法院里边的某个厅长是被告的亲戚,被告非法强占耕地,并使用暴力把人打伤,并倒处送礼,还宣扬你们不用告了,告也是输,并准备请台大戏来庆祝。 典型的官官相互,虽然证据里边对我们都是有利的,被告的证据明显是伪证,这样的事情法院拒不受理案件,当时还出动司法警车去农民家里威胁,天理何在,该怎么办?正义在哪里?
律师您好:我们有六十多户业主的住房属灾后重建,2009年我们与开发商签订重建协议,修至三楼与业主签正式合同。但开发商则私自更改我们当时签协议的图纸(原图纸为二幢楼、四部电梯改为现在的洒店式的住房,一层楼十二户两部电梯,整个走道长28米,宽1.46米,卧室最大为8.36米、最小6.7米),原协议签订三楼起为住房,现在
案件是我们因按装煤气,当时煤气价格为0.6元我们都按装了,可用了不到一年,因煤焦厂不达标上级强令关闭,造成一年来无气可用,冬天受冻,做饭无气,这个问题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上级部门无能为力。今年煤气置焕天然气,天然气价格2.3元。问题是我们当时用煤气图的是便宜,可现在价格高了我们用不起,。这是不是燃气公司
案件是我们因按装煤气,当时煤气价格为0.6元我们都按装了,可用了不到一年,因煤焦厂不达标上级强令关闭,造成一年来无气可用,冬天受冻,做饭无气,这个问题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上级部门无能为力。今年煤气置焕天然气,天然气价格2.3元。问题是我们当时用煤气图的是便宜,可现在价格高了我们用不起,。这是不是燃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