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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当地法院受理该案件,我该怎么办?

当地法院受理该案件,我该怎么办? 2012年12月19日,早晨5点20分左右;我的父亲在政府工程惨死车轮之下。
    责任方一:肇事司机(已逃逸,无法查明。)
    责任方二:违法施工方(由于施工方违法施工,将铁路涵洞中的土方推在318国道上;堆土占道面积:53*3.5*1.2 并且为设置任何安全标示。造成我的父亲必须延堆土行者30米才能通过唯一入口到达涵洞,大车从通过此处是无法避让大车;惨死车轮之下。
    该涵洞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谌家湾村口处涵洞;该涵洞属于汉口北编组站,该工程是铁路承包给黄陂二建、黄陂二建转包给横店政府;再由横店政府转包给当地一霸做的。
    由于黄陂区政府、横店政府根本就不管该事情;我们聘请了律师,但是黄陂区人民法院根本就不受理此案件。事件已经过去20天,至今人为安葬,政府无人问津,法院不受理此案件,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920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1-1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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