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年终奖及剩余部分提成在员工提出辞职后是否就拿不到了?
本人在一所全国连锁的大型教育培训机构从事学习管理师工作一职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了,我的工作职责主要就是管理学生及学生的后续续买学费,我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靠学生后期学费来拿提成的,但是在这个公司有个规定:假如我这个月有个学生续费20000元,我们2万提成的点是百分之二,20000*0.02=400元,我这个月的实际提成应该就是400元,但公司在下月只会先发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8=320元,公司规定那扣下的百分之二十要在年底并且是你还继续在公司工作才能拿得到,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你提出辞职了,那百分之二十也就拿不到了!去年我一共续费实收34万,现在我准备辞职了,34万的百分之二十也是笔不小的数字了,我想请问下各位尊敬的大状:正常办理离职之后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返还我剩余的百分之二十的提成及年终奖?还有我们公司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每个月每位学习管理师必须要完成续费实收任务2万才能拿提成,如果你只完成了1.9万,这个1.9万的提成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我想请问各位:这个规定属不属于霸王条款?按道理不管在哪个公司做业务的,只要是做了业绩就会按提成的点数来发放提成,我们公司这样硬性规定请问是否合法合理?现在年初了,我想辞职但是现在公司不发放剩余百分之二十的提成给我,我也挺纠结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还麻烦各位能伸出援助之手,帮帮我!非常感谢!
如果能有哪位能详尽地告知我可以查阅什么法第多少条规定,或者是详尽地告诉我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会更加万分感谢您的!
我应聘的是办公室文员,可老板要我做CAD图。甚至要我设计模具,并且承担错误的损失.我根本不会.办公室文员和模具设计根本就不是一类的.工资待遇也有天壤之别.我想辞职是否可以,以此辞职要求补偿.
员工与企业签订了培养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辞职,培训费用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国家有没出台具体的
与公司签订过培养协议,培训费用约定的金额为4万,但是培训是一个长期规划,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不足1万,现在公司要求按培养协议的4万进行赔偿,请问对于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国家有没有指导细则或实施办法?谢谢各位!
合同期内休无薪假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公司给交,休假结束后提出辞职,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员工交现金给公司合法吗
合同期内休无薪假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公司给交,休假结束后提出辞职,社保的公司部分由员工交现金给公司合法吗
我是个做系统的技术人员,10月8日提出书面辞职,并且有单位相关领导签字。公司最初答应我10月12日离开,后来反悔,要求留到11月7日,理由是必须在这一个月里培训好两个新同事。搞得我跟下一家很被动!请问,我是否必须培训这两位新同事呢?
我是99年10月进入我公司的,到现在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1年半,已经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我知道如果公司辞退我,肯定要赔偿我.但是如果是我自己提出辞职,公司需要补偿我吗?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多少补偿金呢? 请告诉我一下.谢谢了:
去年年底辞职,提成目前公司还未全部结算给我,剩下的部分打算不再支付,我是否能够拿到剩余的部分?
前任公司是大陆私营独资,从事电子行业。我2007年7月1号进公司上班,2011年12月20号辞职。公司是在深圳的,开始我也安排在广东地区出差上班,从2008年9月份开始,我被公司调往苏州发展办事处。当时是一个人,在2010年开始,公司发展为3个人。 在这近4年半时间内,只有2007年10月份与公司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并且只有一
在合同期内,被调动岗位并降薪,员工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支付补偿金?
我在一家房地产私营企业工作近3年,现在还在合同期内,合同签署的岗位内容是行政方面的工作,现在公司整改,把我调到售楼员一职,薪资也降了。在这种工作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并与公司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我本人提出辞职,公司是否给我经济补偿?
员工提前30天提出辞职,之后公司要求早点交接,早点走人,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
员工提前30天提出辞职,之后公司要求早点交接,早点走人,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员工应该如何应对?下一份工作都是30天后入职的,这样就有一段空档期了,应该员工自己承担吗? 那员工没有提前30天提出辞职算违法吗?为什么要求员工提前30天,单位收到提职申请后可以随时要求走人呢?这不是对员工没保障了吗?